DB32/T 4705.1-2024 口罩 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 第1部分:重金属

DB32/T 4705.1-2024 Mold-resistant Materials - Determination of Toxic and Hazardous Substances - Part 1: Heavy Metals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705.1-2024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2-26
实施日期
2024-03-26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ICPOES)测定口罩中砷(As)、镉(Cd)、钴(Co)、铬(Cr)、铜(Cu)、汞(Hg)、镍(Ni)、铅(Pb)、锑(Sb)和锌(Zn)十种重金属元素含量的原理、试剂、仪器和装置、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定量限和精密度以及试验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口罩产品中砷、镉、钴、铬、铜、汞、镍、铅、锑和锌各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口罩中塑料、金属等辅料部件除外。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海关工业产品检测中心、苏州注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苏州大学、盛虹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特种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张彤、蒋洁蓉、周佳、张涛、钱凯、田会双、牛利芳、吴丽娜、沈幸、程献伟、高欢、赵学谦、顾海燕、张艺琦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1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59.080.99

CCSW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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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705.1—2024

口罩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

第1部分:重金属

Facemask—Determinationoftoxicandhazardoussubstance—

Part1:Heavymetals

2024-02-26发布2024-03-26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705.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32/T4705《口罩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的第1部分。DB32/T4705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重金属;

——第2部分:禁用偶氮染料。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海关工业产品检测中心、苏州注视科技

有限公司、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苏州大学、盛虹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特种安全防护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彤、蒋洁蓉、周佳、张涛、钱凯、田会双、牛利芳、吴丽娜、沈幸、程献伟、高欢、

赵学谦、顾海燕、张艺琦。

DB32/T4705.1—2024

引言

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日常佩戴口罩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配戴口罩可以减少感染或被感染。

据有关报道,戴口罩与不戴口罩相比,传染率最低可减少至1.5%。近年来,为适应时尚、个性化消费需

求,各类五颜六色的彩虹色口罩或五彩缤纷的印花口罩在市场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口罩成为与口、面、

鼻“亲密接触”的“新”日用消费品。佩戴使用这类口罩时,其材料安全性,如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逐渐受

到生产者、经销商、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等社会各界的关注。根据口罩用纺织材料的特性,在现有标准

的基础上,研制更具有针对性的测试方法标准是回应社会各界关注最有效的途径。

DB32/T4705《口罩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由两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重金属;

——第2部分:禁用偶氮染料。

DB32/T4705.1—2024

口罩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

第1部分:重金属

警告——使用本文件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文件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

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ICP⁃OES)测定口罩中砷(As)、镉(Cd)、钴

(Co)、铬(Cr)、铜(Cu)、汞(Hg)、镍(Ni)、铅(Pb)、锑(Sb)和锌(Zn)十种重金属元素含量的原理、试剂、仪

器和装置、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定量限和精密度以及试验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口罩产品中砷、镉、钴、铬、铜、汞、镍、铅、锑和锌各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口罩中塑

料、金属等辅料部件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原理

试样经浓酸消解、稀释定容后,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在适当条件下测定砷、镉、钴、铬、铜、

汞、镍、铅、锑和锌十种重金属元素的发射强度,对照标准工作曲线确定各重金属离子的浓度,计算出试样

中重金属的总量。

5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仅使用分析纯或以上级别的试剂和GB/T6682规定的二级水或以上级别的水。

5.1浓硝酸

密度为1.4g/mL(质量分数为65%~68%)。

5.2浓盐酸

密度为1.18g/mL(质量分数为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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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705.1—2024

5.35%硝酸

取50mL浓硝酸(5.1),用二级水定容至1000mL。

5.410%盐酸

取10mL浓盐酸(5.2),用二级水定容至1000mL。

5.5汞标准稳定剂

取2mL金(Au)溶液(1000µg/mL),用5%硝酸溶液(5.3)稀释至1000mL,用于汞标准溶液的

配制。

5.6标准储备溶液

5.6.1通则

各元素标准储备溶液可使用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或按如下方法配制。

除另有规定外,标准储备溶液在常温(15℃~25℃)下保存期为6个月,当出现浑浊、沉淀或颜色有

变化等现象时,应重新制备。

5.6.2砷(As)标准储备溶液(1000µg/mL)

0.132gAsO1.2mL100g/L

称取恒重的三氧化二砷(23),温热溶于氢氧化钠()溶液中,完全转移至

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到刻度。

5.6.3镉(Cd)标准储备溶液(1000µg/mL)

0.203gCdCl5/2HO100mL

称取氯化镉(2·2)溶于水,完全转移至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到刻度。

5.6.4钴(Co)标准储备溶液(1000µg/mL)

0.263g[CoSO7HO500℃~550℃]150mL

称取无水硫酸钴用硫酸钴(4·2)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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