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1/T 77-2023 少林武术搏击竞赛规则
DB4101/T 77-2023 Shaolin Martial Arts Combative Competition Rul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97
CCSA20
4101
郑州市地方标准
DB4101/T77—2023
少林武术搏击竞赛规则
GuidelinesforShaolinWushuboxingcompetition
2023-10-20发布2024-01-20实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01/T77—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竞赛组织机构........................................................................1
5竞赛裁判人员........................................................................2
6竞赛通则............................................................................5
7竞赛程序............................................................................9
8评分标准及方法.....................................................................11
9场地器材及竞赛常用表格.............................................................13
附录A(资料性)全场裁判席位图.......................................................15
附录B(资料性)竞赛常用表格.........................................................16
参考文献..............................................................................22
I
DB4101/T7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郑州市体育局提出。
本文件由郑州市少林武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ZZTC0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登封市嵩山少林塔沟武术学校、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郑州市体育局、河南大
学武术文化研究所、郑州市武术协会、登封少林武术中等专业学校。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海科、刘少鹏、吴继健、杜胜林、靳帅武、申国顺、刘少云、张鑫、魏金要。
II
DB4101/T77—2023
少林武术搏击竞赛规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少林武术搏击竞赛的组织机构、裁判人员、通则、程序、评分标准及方法、场地器材
及竞赛常用表格。
本文件适用于业余类和职业类少林武术搏击竞赛。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少林武术搏击
根据少林武术内涵特点,以踢、打、摔、肘、膝、主动倒地等技术为主要内容,以攻防进退、虚
实变化为制胜手段,在竞赛规则指导下,两人斗智较勇的徒手对抗项目。
4竞赛组织机构
竞赛委员会
应设立竞赛委员会,负责整个赛事的组织工作。
竞赛监督委员会
4.2.1人员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人或5人组成。
4.2.2职责
4.2.2.1竞赛监督委员会为竞赛的最高监督机构,监督、指导和检查:
——仲裁委员会的工作;
——裁判人员的工作;
——参赛单位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的行为;
——竞赛过程中的各种反映意见,保证竞赛公正、准确、圆满、顺利地进行;
4.2.2.2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仲裁委员会
4.3.1人员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人或5人组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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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职责
4.3.2.1受理参赛队对裁判人员或裁判组执行竞赛规程、规则的判决结果有异议的申诉,只限对本队
评判的申诉。
4.3.2.2应及时对申诉进行处理,不耽误其他场次的竞赛、名次的评定及颁奖。裁决结果出来后,应
及时通知有关参赛队。
4.3.2.3根据申诉材料提出的情况,必要时可调查复审录像,召开讨论研究会。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
加,但列席人员无表决权。由出席人数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票数相同时,仲裁委员
会主任有终裁权。
4.3.2.4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本人所在单位参赛队问题的讨论。
4.3.2.5对申诉提出的问题,经过严格复审,确认原判无误,则维持原判;如确认原判有明显错误,
竞赛监督委员会对错判的裁判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最终裁决。
5竞赛裁判人员
执行裁判员
执行裁判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a)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b)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3人;
c)台上裁判员1人,边裁判员5人;
d)视频裁判员1~3人;
e)记录员、计时员各1人;
f)编排记录长1人;
g)检录长1人。
辅助裁判员
辅助裁判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a)编排记录员2~4人;
b)检录员4~6人;
c)医务监督1人,医务人员2~5人;
d)宣告人员l~2人;
e)电子计分系统操作员2~4人;
f)仲裁摄像人员2~4人。
执行裁判员职责
5.3.1总裁判长
5.3.1.1组织裁判人员学习竞赛规程和规则,研究裁判方法。
5.3.1.2检查场地、器材、竞赛用具及称量体重、抽签、编排等有关竞赛的准备工作。
5.3.1.3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要求,解决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但不能修改竞赛规程和规则。
5.3.1.4竞赛中指导各裁判组的工作,可根据需要调整裁判人员。
5.3.1.5每场竞赛,运动员因弃权变动秩序,应及时通知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判长、编
排记录长和宣告员。
2
DB4101/T77—2023
5.3.1.6裁判组出现有争议的问题时,有权做出最后决定。
5.3.1.7检查裁判人员执行竞赛规则的情况。
5.3.1.8审核、签署和宣布竞赛成绩。
5.3.1.9向组委会递交书面总结。
5.3.2副总裁判长
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总裁判长的职责。
5.3.3裁判长
5.3.3.1安排本组裁判员的学习和工作。
5.3.3.2竞赛中监督、指导裁判员、计时员、记录员的工作。
5.3.3.3台上裁判员有明显错判、漏判时,鸣哨提示改正。
5.3.3.4根据场上运动员的情况和记录员的记录,处理优势胜利、下台、处罚、强制读秒等有关规定
事宜。
5.3.3.5当竞赛结果出现反判时,在宣布结果前征得总裁判长同意后可以改判。
5.3.3.6每局竞赛结束后,宣告评判结果。
5.3.3.7每场竞赛结束时,审核、签署竞赛成绩。
5.3.4副裁判长
协助裁判长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兼任其他裁判员的工作。
5.3.5台上裁判员
5.3.5.1检查场上运动员的护具,保证安全竞赛。
5.3.5.2用口令和手势指挥运动员进行竞赛。
5.3.5.3评判运动员倒地、下台、犯规、消极、读秒、临场治疗等有关事宜。
5.3.5.4宣布每场竞赛结果。
5.3.6边裁判员
5.3.6.1根据规则评判运动员的得分。
5.3.6.2每局竞赛结束后,根据裁判长信号,同时迅速显示评判结果。
5.3.6.3客观回答台上裁判员对竞赛情况的询问。
5.3.6.4每场竞赛结束,在记分表上签名并保存,以备检查核实。
5.3.7视频裁判员
5.3.7.1通过录像回放审议教练员临场申诉,纠正临场裁判员的记分和判罚错误。
5.3.7.2出现以下情况时,教练员可申请视频裁判:
——台上裁判员判罚错误;
——边裁判员记分分值错误。
5.3.7.3视频裁判工作程序:
——每场竞赛由3名裁判员组成视频裁判组负责该场竞赛的视频审议;
——视频裁判组根据录像回放的事实做出判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若出现无法做出判决
的情况由仲裁委员会做出最终判决;
——视频裁判组原则上应在观看录像回放1 min内做出判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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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4每场竞赛中,临场教练员可提出1次视频裁判审议申请。若相关判罚记分错误被更正,可继
续提出申请。一次竞赛中,每名运动员申请“录像审议”失败2次后,不应再提出申请。进入决赛的运
动员自动获得1次机会。
5.3.8记录员
5.3.8.1赛前认真填写每名运动员的记录表。
5.3.8.2参加称量体重并将每名运动员的体重填入每场竞赛的记录表。
5.3.8.3根据台上裁判员的口令和手势,记录运动员警告、劝告、下台、强制读秒的次数。
5.3.8.4记录边裁判员每局的评判结果,确定胜负后报告裁判长。
5.3.9计时员
5.3.9.1赛前检查铜锣、计时钟,核准秒表。
5.3.9.2负责竞赛、暂停、读秒、局间休息的计时。
5.3.9.3在无电子计分系统的情况下,每局赛前10 s鸣哨通告,并在每局竞赛结束鸣锣通告。
5.3.10编排记录长
5.3.10.1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审核报名单。
5.3.10.2负责组织抽签,编排出场表。
5.3.10.3准备竞赛中所需要的表格,审查核实成绩、录取名次。
5.3.10.4登记和公布各场竞赛成绩。
5.3.10.5统计和收集有关材料,汇编成绩册。
5.3.11检录长
5.3.11.1负责称量运动员体重。
5.3.11.2负责护具的准备。
5.3.11.3竞赛前20 min负责召集运动员检录。
5.3.11.4检录时,如遇运动员未到或弃权等问题,及时报告总裁判长。
5.3.11.5按竞赛规则要求,检查运动员的服装和护具。
5.3.11.6负责获奖运动员的检录。
辅助裁判员职责
5.4.1编排记录员
在编排记录长指导下完成工作任务。
5.4.2检录员
根据检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5.4.3医务监督
5.4.3.1审核运动员《体格检查证明》。
5.4.3.2负责赛前对运动员进行体检抽查。
5.4.3.3负责临场伤病的治疗与处理。
5.4.3.4负责因犯规造成运动员受伤情况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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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5发现运动员因伤病不宜参加竞赛时,应及时向总裁判长提出停赛建议。
5.4.3.6配合兴奋剂检测人员检查运动员是否使用违禁药物。
5.4.3.7负责在竞赛场地配备救护车1辆、担架1副、急救箱1个、氧气袋1袋或氧气瓶1瓶。
5.4.4宣告员
5.4.4.1介绍竞赛规程、规则和有关的宣传材料。
5.4.4.2介绍裁判员、运动员。
5.4.4.3宣告竞赛结果。
5.4.5电子计分系统操作员
负责与电子计分系统操作的相关工作。
5.4.6仲裁摄像人员
按照竞赛规则要求,负责所有场次竞赛的摄像工作。
6竞赛通则
竞赛性质
6.1.1按竞赛办法分为:
a)淘汰赛;
b)循环赛。
6.1.2按竞赛类型分为:
a)成年锦标赛、成年冠军赛、精英赛;
b)青年锦标赛;
c)少年锦标赛。
竞赛年龄分组
按竞赛年龄分为:
a)成年组:18~35周岁;
b)青年组:15~17周岁;
c)少年组:12~14周岁;
d)精英组:18~40周岁。
竞赛参赛运动员
6.3.1国内人员: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6.3.2外籍人员:应出示证明个人有效身份的所在国家护照。
竞赛项目
6.4.1锦标赛:当次竞赛所有个人级别成绩按相应积分计入团体总分,分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两项。
6.4.2冠军赛:一般在同级别体重的运动员之间进行。必要时,可把相邻两个级别合并产生一个新的
级别;任何运动员在一次赛事中只允许参加1个级别的竞赛。
6.4.3精英赛:在冠军赛中打进八强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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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要求
6.5.1成年组:每场竞赛打满三局,每局竞赛净打2 min,局间休息1 min。
6.5.2青少年、少年组:每场竞赛打满三局,每局竞赛净打90 s,局间休息1 min。
6.5.3精英组:每场竞赛打满三局,每局竞赛净打2 min,局间休息1 min。
级别设置
6.6.1成年组
6.6.1.1成年男子组的级别设置见表1。
表1成年男子组级别设置
序号级别体重要求
148kg≥45kg~≤48kg
252kg>48kg~≤52kg
356kg>52kg~≤56kg
460kg>56kg~≤60kg
565kg>60kg~≤65kg
670kg>65kg~≤70kg
775kg>70kg~≤7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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