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011-2021 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考核规范

DB32/T 4011-2021 Grassroots governance grid management evaluation standard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011-2021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3-04
实施日期
2021-04-04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治理中网格化管理考核的原则、对象、内容、评分、方式和结果运用。
本文件适用于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的考核。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江阴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无锡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
起草人:
陈开、周峰、周益凯、易海红、符敏红、盛金坤、李佳、王雪茜、郑菲、浦旭鸣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2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3.080

CCSA0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011—2021

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考核规范

Evaluationspecificationofgrid-basedmanagementforgrassrootsgovernance

2021-03-04发布2021-04-04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4011-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江阴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江阴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无锡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

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开、周峰、周益凯、易海红、符敏红、盛金坤、李佳、王雪茜、郑菲、浦旭

鸣。

DB32/T4011-2021

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考核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治理中网格化管理考核的原则、对象、内容、评分、方式和结果运用。

本文件适用于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的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考核原则

考核应坚持以下原则:

a)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b)注重实绩、科学简便;

c)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5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

a)县(市、区)职能部门;

b)乡镇(街道);

c)网格员。

6考核内容

6.1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每月考核:

1)登录出勤;

2)巡查轨迹;

3)巡查事件:入格事件、其他事件;

4)双随机督查;

5)入格事件办结率;

6)典型案件;

7)业务监督;

DB32/T4011-2021

8)专项任务;

9)数据采集;

10)服务走访;

11)信息公开;

12)数据合规。

b)年度考核:

1)年终考核;

2)信息宣传;

3)创新举措;

4)部门考核;

5)网格服务群;

6)群众满意率;

7)矛盾纠纷事件上报;

8)通报批评。

6.2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县(市、区)职能部门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

a)任务签审率;

b)配合完成度。

6.3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网格员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

a)每月考核:

1)登录出勤;

2)巡查轨迹;

3)巡查事件:入格事件、其他事件;

4)双随机督查;

5)入格事件自报自结率;

6)典型案件;

7)业务监督;

8)专项任务;

9)数据采集;

10)服务走访;

11)信息公开;

12)数据合规。

b)年度考核:

1)年终考核;

2)信息宣传;

3)创新举措;

4)网格服务群;

5)群众满意率;

6)矛盾纠纷事件上报;

7)通报批评。

7考核评分

7.1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县(市、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网格化管理工

作考核评分细则按附录A要求执行。

DB32/T4011-2021

7.2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网格员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按附录B要求执

行。

8考核方式

8.1考核频次

8.1.1每月对登录出勤、巡查轨迹、入格事件办结情况、业务监督、典型案例等进行考核。

8.1.2定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督查考核。

8.2其他考核

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其他考核。

9考核结果运用

9.1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应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对乡镇(街道)的全年绩

效。

9.2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应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对村(社区)的全年绩效

考核。

DB32/T4011-2021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网格化管理平台考核评分表

A.1网格化管理平台考核评分表

评分表适用于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县(市、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网

格化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见表A.1。

表A.1网格化管理平台考核评分表

类别项目评分细则基础分

对乡镇(街道)考核

乡镇(街道)所有网格员当月每个工作日都正常登录打卡,得10分,每发现一个

登录出勤分10

网格员一个工作日不登录打卡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网格员每个工作日要在所属网格内开展日常巡查,巡查轨迹要通过终端上传至网

巡查轨迹格化管理平台,乡镇(街道)所有网格员当月每个工作日都有巡查轨迹,得5分,5

每发现一个网格员一个工作日无巡查轨迹扣1分,5分扣完为止。

由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显示

“结束”的入格事件随机抽取2件,同时抽取2名县(市、区)工作人员作为督

双随机督查查员,分别对该事件进行复核并上传现场图片,当2名督查员的复核结果均为“属5

实”时,该事件认定为“属实”,否则认定为“不属实”。当月双随机督查“属

实”的事件,得2.5分/件;当月双随机督查“不属实”的事件不得分。

各乡镇(街道)根据所属网格化工作人员当月上报至网格化管理平台的巡查事件,

择优推荐优秀案例提交至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若推荐案例被

月度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录用,则按以下条件得分。某一案例被转

典型案件10

考核载录用时,以最高得分项为主,不重复加分。

(一)被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通报录用,每件加2分,上限不超过4分;

(二)被综合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录用,每件加1.5分,上限不超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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