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978-2023 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DB11/T 978-2023 Report Prepar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lean Production Audit of Service Industry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978-2023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5
实施日期
2024-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6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978—2023

代替DB11/T978—2013

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nthedevelopmentofauditreportforcleaner

productioninservicesector

2023-12-25发布2024-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978—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编制原则............................................................................2

5总体要求............................................................................2

6正文编写技术要求....................................................................2

附录A(规范性)报告封面及内封面内容................................................10

附录B(规范性)报告正文内容框架....................................................12

附录C(规范性)报告编写排版要求....................................................14

附录D(资料性)资料性用表..........................................................16

I

DB11/T978—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978—2013《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与DB11/T978—2013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引言(见2013年版的引言);

b)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

c)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3年版的第2章);

d)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清洁生产目标实施期(见第3章,2013年版的第3章);

e)增加了编制原则(见第4章);

f)修改了总体要求,具体要求见附录A、B、C(见第5章,2013年版的第4章);

g)修改了正文编写技术要求,结合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审核的特点,对技术要求进行调整(见第

6章,2013年版的第5章);

h)增加了碳排放相关技术要求(见6.4.1.6);

i)增加了审核重点概况、平衡实测和分析相关技术要求(见6.5);

j)修改了方案的产生与筛选,对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核且审核期超过两个自然年的和未能通过

评估的情况提出了相关技术要求(见6.6,2013年版的5.6);

k)修改了方案的确定,中/高费方案按照技术路线简单的和复杂的分别进行分析(见6.7,2013

年版的5.7);

l)增加了附录A报告封面及内封面内容和附录B报告正文内容框架(见附录A、B);

m)修改了附录C报告编写排版要求和附录D的部分表格(见附录C、D,2013年版的附录A、B);

n)删除了2013年版附录C清洁生产方案效益计算方法、附录D清洁生产方案经济可行性分析方

法、附录E服务业单位简况表、附录F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绩效统计(2013年版

附录的E、D、E)。

本文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能源学会、北

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钱堃、李靖、王圣典、陈达、孙晓峰、李忠武、杨侯剑、宁可、刁晓华、于承

迎、韩兵、肖晓峰、李晓丹、吕泽瑜、韩一叶、高山、孙慧。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文件于2013年首次发布;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1/T978—2023

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原则、总体要求、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DB11/307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1195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DB11/T1785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服务业

DB11/T1769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DB11/T1935服务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清洁生产审核cleanerproductionaudit

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

低能耗、物耗、碳排放量、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

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3.2

审核期auditperiod

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的时间段,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3.3

审核基准期benchmarkyearofaudit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当年的上一个自然年。

3.4

审核考察期reviewperiodofaudit

1

DB11/T978—2023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包括审核基准期在内、以审核基准期回溯三个自然年的时间。

3.5

清洁生产目标实施期periodforachievingcleanerproductiongoal

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完成全部清洁生产目标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段。

4编制原则

报告编制工作应与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步进行、相互配合。审核过程和结果应在报告中

真实、准确体现。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应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内在逻辑,围绕“节约资源、

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的目标,促进审核工作的推进,突出审核绩效。

5总体要求

5.1报告封面及内封面要求

报告封面及内封面内容应符合附录A要求。

5.2报告正文内容框架

报告正文内容框架应符合附录B。

5.3编写排版要求

报告的编写排版应符合附录C,并正反面打印。

6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6.1前言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有关部门对服务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

b)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审核时段划分(包括:审核期、审核考察期、审核基准期、清洁生

产目标实施期);

c)历次审核情况,上一轮审核时间、审核重点、方案实施及绩效情况、审核目标完成情况、持

续清洁生产情况、上一轮审核评估专家意见、拟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

d)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据的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文件。

注1:若同一法人包括不同管理区域的经营地址,或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管理区域,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应予以

说明。

注2: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核且审核期超过两个自然年的,应调整审核基准期;未能通过评估的,审核基准期应

为重新开展审核工作的上一自然年。

6.2单位概况

6.2.1单位简况

2

DB11/T978—2023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成立时间、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

b)改制或机构变化、经营范围变化等发展历史;

c)行业类别、经营范围、经营管理情况(自主管理、委托管理、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等);

d)获得清洁生产相关荣誉情况。

6.2.2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单位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审核范围内所有地址);

b)经营场所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c)主要经营场所平面布置情况,绘制平面布置图,并注明主体建筑、主要经营区域、危险化学

品仓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主要废气和废水排放口。

6.2.3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分工情况,应包括资源、能源及环保管理部门;

b)绘制组织机构图,明确审核主体、隶属关系情况;

c)单位在册人员构成情况;

d)资源、能源及环保管理制度等制订与执行情况。

6.3审核准备

6.3.1领导参与及审核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单位领导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视及所做的工作;

b)单位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立情况,编制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

构成与职责分工表(见表D.1)。

6.3.2审核工作计划及宣传培训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本轮审核时间和工作计划情况(见表D.2);

b)本轮清洁生产宣传、培训的对象、时间、方式、内容等情况。

6.4预审核

6.4.1单位经营情况

6.4.1.1服务流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全流程,绘制流程图,标注各环节使用的主要物料、主要碳排放源、

产生的污染物具体名称,说明各服务单元的内容、流程、设施设备、物料进出、产生的污染物等情况。

6.4.1.2主要设施设备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

DB11/T978—2023

a)主要和辅助设施设备情况说明(见表D.3);

b)给排水、配电、供气、供热、制冷、照明等公用辅助系统情况;

c)主要建筑物围护结构情况;

d)高耗能设备使用和淘汰情况,列表说明(见表D.3);

e)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f)节能、环保、节水、低碳设施设备应用情况。

6.4.1.3经营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核考察期单位经营运行情况、服务业务量、产值(营业收入)等情况及

分析。

6.4.1.4原辅材料消耗及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审核考察期主要原辅材料及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购置、贮存、使用情况及分析,编制审核考察

期原辅材料消耗表(见表D.4);

b)原辅材料消耗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4.1.5水资源消耗及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取水来源、用水性质、用水量、回用去向、回用率、排水去向、重点用水环节或设备设施等情

况;

b)根据行业特点选用审核考察期各单元用水占比、万元产值取水量、单位面积取水量、人均取水

量等指标进行评价分析;

c)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应分析审核考察期水资源逐月使用情况和重点用水环节的耗水情况,说明节

水技术应用情况及水平衡测试开展情况;

d)水资源消耗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4.1.6能源消耗及碳排放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能源来源、能源类别、使用量及使用环节等情况;

b)根据行业特点可选用审核考察期综合能耗、万元产值能耗、单位面积能耗、人均能耗等指标

进行分析;

c)重点用能单位或超能耗限额单位应分析审核考察期各项能源逐月消耗情况和重点用能环节能

耗情况,节能技术应用情况及能量平衡测试开展情况;

d)可再生能源、余能资源利用等情况;

e)按照DB11/T1785相关要求核算单位审核考察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并进行分析;

f)能源消耗及碳排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4.1.7环境保护现状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见表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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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978—2023

b)审核考察期内环境守法及整改情况;

c)废气、废水及噪声等主要污染源产生、收集、处理、排放情况,与GB12348、GB37822、

DB11/307、DB11/501、DB11/T1195等标准的对标情况,绘制废气、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并

分析说明(见表D.6~表D.11);

d)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理处置等情况(见表D.12、D.13),与GB18597等标

准的对标情况;

e)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4.2清洁生产现状水平分析

6.4.2.1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符合性分析

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符合性分析,不符合项应提出改进措施(见表D.14)。

6.4.2.2清洁生产水平评估

与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文件进行对比,开展清洁生产水平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6.4.3确定审核重点

确定审核重点并说明确定原因。

6.4.4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并说明设置依据(见表D.15)。

6.4.5预审核阶段清洁生产方案产生与汇总

梳理预审核阶段发现的问题,提出预审核阶段备选方案,编制预审核阶段备选方案汇总表(见表

D.16)。

6.5审核

6.5.1审核重点概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分析开展物料、水、能量、特征污染因子平衡实测的必要性,根据分析结果开展必要的平衡

实测工作;

b)审核重点服务流程图、流程说明、产排污节点、重点用能用水设备和输入输出物质情况;

c)审核重点主要存在的资源、能源及生态环境问题。

6.5.2审核重点计量器具分析

单位计量仪器/监测仪器的分布、配置、使用、维护、统计与管理等情况,编制审核重点计量器具

统计表,与GB17167、DB11/T1769等标准的对标情况,应以图文分析说明。

6.5.3审核重点物料平衡实测和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物料平衡实测项目、实测点位、实测工具、实测方法、实测时间和周期、实测数据等情况;

5

DB11/T978—2023

b)依据实测和平衡测算结果绘制物料平衡图表;

c)根据物料平衡测试结果进行问题查找及原因分析,编制物料损失原因分析表(见表D.17),

提出改进措施。

6.5.4审核重点水平衡实测和分析

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和超过用水定额单位应按照DB11/T1935开展水平衡实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a)水平衡实测项目、实测点位、实测工具、实测方法、实测时间和周期、实测数据等情况;

b)依据实测和平衡测算结果绘制水平衡图表;

c)根据水平衡测试结果进行问题查找及原因分析,编制不合理用水原因分析表(见表D.17),

提出改进措施。

6.5.5审核重点能量平衡实测和分析

重点用能单位和超过能耗限额单位应按照GB/T3484开展能量平衡实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能量平衡实测项目、实测点位、实测工具、实测方法、实测时间和周期、实测数据等情况;

b)依据实测和平衡测算结果绘制能量平衡图表;

c)根据能量平衡测试结果进行问题查找及原因分析,编制不合理用能原因分析表(见表D.17),

提出改进措施。

6.5.6审核重点特征污染因子平衡实测和分析

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单位应开展特征污染因子平衡,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a)污染因子平衡实测项目、实测点位、实测工具、实测方法、实测时间和周期、实测数据等情

况;

b)依据实测和平衡测算结果绘制特征污染因子平衡图表;

c)根据特征污染因子平衡测试结果进行问题查找及原因分析,编制污染产生原因分析表(见表

D.17),提出改进措施。

6.5.7审核阶段清洁生产方案产生与汇总

梳理审核阶段发现的问题,提出审核阶段备选方案,编制审核阶段备选方案汇总表(见表D.16)。

6.6方案的产生与筛选

6.6.1方案产生、汇总和筛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编制方案产生阶段备选方案汇总表(见表D.16);

b)明确无/低、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划分依据;

c)汇总各阶段备选清洁生产方案,编制筛选后可行清洁生产方案汇总表,并对筛除方案进行原因

说明,编制筛除方案汇总表(见表D.18、D.19)。

注: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核且审核期超过两个自然年的和未能通过评估的单位,审核基准期调整前产生的方案可

算作本轮审核产生的方案。

6

DB11/T978—2023

6.6.2初步可行的中/高费方案

对初步可行的中/高费方案进一步筛选和确定,编制中/高费方案权重总和计分排序表(见表D.20)。

6.7方案的确定

6.7.1技术路线简单的中/高费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名称、方案内容、工作原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6.7.2技术路线复杂的中/高费方案

6.7.2.1方案介绍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名称,方案内容,包括方案实施前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

措施等。

6.7.2.2技术可行性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可选技术路线与国家、地方节水、节能、降耗、减排等政策符合性分析;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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