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44-199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144-1994 Safety code for tower cranes

国家标准 中文版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5144-2006 |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144-1994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4-10-18
实施日期
1995-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长沙建筑机械研究所、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
起草人:
张梅嘉、郎媛、徐薇佳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1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872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一1994

代替GB5144-85

1王越内署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塔式起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检验等方面的安全技

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用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的塔式起重机。

2引用标准

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973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5975钢丝绳用压板

GB5976钢丝绳夹

GB946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10051.1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GB10672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GB10673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GB/T1375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ZB18001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3整机

3.1起重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9462中的有关规定。

3.2起重机整机的抗倾翻稳定性(包括工作及非工作)应符合GB/T13752中4.3条的

有关规定。

3.3起重机应保证在正常工作或开始倾翻时,平衡重不位移、不脱落。当使用散粒物

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能通畅排水,而散粒物料不掉落。

3.4起重机出厂时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及生产许可证的标志。

3.5起重机出厂时需提供的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GB9462中的有关规定。

3.6使用单位应为起重机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

a.每次启用时间及安装地点;

卜.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c.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第四部分标准、规范873

d.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4结构

起重机结构件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4.1.1条的规定。

4.1连接

4.1.1焊接

对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查,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4.1.2螺栓、销轴连接

4.1.2.1起重机连接使用的螺栓及销轴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4.2.2条的规定。

4.1.2.2采用螺栓及销轴连接时,应满足GB9462中的有关规定及其使用要求。

4.1.2.3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并必

须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起重机出厂时必须配备此种扳手。

4.2梯子和护圈

4.2.1设置与水平面呈不大于65。的梯子称之斜梯。

斜梯两边应设置不低于lm高的扶手,该扶手支撑于梯级两边的竖杆上,每侧竖杆中间

应用横条连接。

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

不大于300mm,斜梯的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o

4.2.2设置与水平面呈750一90。之间的梯子称之直立梯。直立梯应满足下列条件:

a.直立梯两撑杆间宽度不小于300mm;

b.梯级间隔为250一300mm;

c.直立梯踏杆与后面主结构腹杆间的距离不小于160mm;

d.踏杆直径不小于16mmo

4.2.3不允许在与水平面呈65“一75。之间设置梯子。

4.2.4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立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满足下列条件:

a.护圈最小直径为650mm;

卜.护圈间距为70()士50mm;

c护圈侧面应用三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的板条连接;

d.对于护圈其任一点都应能承受1000N的集中载荷。

当梯子设于起重机结构内部时,梯子与结构间的距离小于1.2m,则可不设护圈。

4.3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1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2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和走台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在使用圆

孔,格孔或其他不能形成连续平面的材料时,孔或间隙的大小应不使直径为20mm的球体通

过。在任何情况下,孔或间隙的面积应小于400n}o

4.3.3平台和走台宽度应不小于500mm,并能承受3000N的移动集中载荷。在边缘应设

置不小于150mm高的挡板。

4.3.4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及走台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有跌落危险的手扶栏杆。手扶

栏杆的高度应不低于lm,并能承受MOON的水平移动集中载荷。在栏杆一半高度处应设置

中间手扶围杆。

4.3.5除快装塔式起重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lo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

874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

4.3.5.1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置在不超过IO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6一8m设置一

4.3.5.2当梯子的终端与小平台连接时,梯级踏板或踏杆不应超过其平面。护圈和扶

手应延伸到小平台栏杆的高度,并设置50mm宽的走台。在梯子的宽度范围内,小平台挡板

高度可为50mm,小平台下面第一个梯级踏板或踏杆的中心线距小平台面应不大于150mmo

4.3.5.3如果梯子在小平台处不中断,则护圈也不应中断。但必须在护圈侧面开一个

宽为0.5m,高为1.4m的洞口,以便出人小平台

4.4臂架走台

4.4.1对于小车变幅的臂架,走台应设置在臂架内。

a.臂架断面高度小于1.5m时,走台及扶手的设置见图to

图1

b.臂架断面高度在1.6一1.8m时,走台及扶手的设置见图20

图2

c.臂架断面高度大于1.8m时,走台及扶手的设置见图30

十十

卜300州

图3

第四部分标准、规范875

4.4.2对快装塔式起重机或变幅小车上设置与小车一起移动的安全工作平台时,可以

不设臂架走台。

4.5司机室

4.5.1对于小车变幅的起重机起升高度超过30m;对于动臂变幅的起重机臂架铰点高度

距轨顶或作业面的高度超过25m的,在起重机上部应设置一个有座椅并能与起重机一起回

转的司机室。

司机室不能悬挂在臂架上,可附在回转身。其位置不应在臂架正下方。在正常工作情况

下,起重机的活动部件不会撞击司机室。

如司机室安装在回转塔身结构内,则应保证司机的视野宽阔。

4.5.2司机室的其他安全要求应符合GB10673中的有关规定。

4.6结构的报废

4.6.1起重机主要结构件由于腐蚀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

15%时,则应予报废。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则应予报废。

4.6.2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如塔身、臂架等,在失稳或损坏后经更换或修复,检测其

结构的应力不得低于原计算应力,否则应予以报废。

4.6.3起重机的结构件及其焊缝在出现裂纹时,应分析其原因。

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加强或重新施焊等措施,阻止裂纹发展,对因材质不符合

要求的应予以报废。

5机构及零部件

5.1一般要求

5.1.1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其运动对人体可能造成危险的零部件,应设有保护装置。

5.1.2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起重机上的零件掉落造成危险。可拆卸的零部件如盖、

箱体及外壳等应牢固地与支座连接,防止掉落。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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