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AS 037.1-2023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建设第1部分:通则

T/JSAS 037.1-2023 Consumption Security Demonstration Construction Part 1: General Rule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JSAS 037.1-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5-30
实施日期
2023-05-30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江苏省标准化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建设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创建流程、申报创建、创建认定、长效机制、动态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建设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图1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建设流程图7申报创建7.1申报创建资料7.1.1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的申报主体应向组织者提交以下申报材料:a)放心消费创建申报表(见附录A);b)申报主体登记证明文件、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凭证复印件;c)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报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见附录B);d)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党建、放心消费创建、产品质量、信用监管、维权服务等方面的荣誉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e)申报单位的放心消费创建方案;f)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7.1.2申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行业的,还应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书。7.2自主创建申报主体经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组织者同意为创建对象后,按创建方案自主开展创建活动,并做到:a)应在经营场所、网站网页等显著位置,主动公开放心消费创建承诺(见附录C);b)公开展示放心消费创建标识(见附录D);c)创建活动周期不宜超过2年。8创建认定8.1自我评估在创建周期内,创建对象对照创建方案和《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评估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合格的,申请评估认定。8.2申请评估资料将下列资料报组织者,提出评估申请:a)《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评估申请表》(见附录E);b)创建对象登记证明文件、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凭证复印件;c)创建对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报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见附录B);d)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党建、放心消费创建、产品质量、信用监管、维权服务等方面的荣誉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e)创建对象的放心消费创建自评报告;f)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8.3认定流程8.3.1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建设组织者收到评估申请后对市场主体进行认定。认定环节主要包含以下内容:a)组织评估。经过资料审核、实地检查、专家评估、测评体验、暗访调查等方式,同时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意见,形成评估结果;b)结果公示。评估合格的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创建对象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建设组织者组织调查核实;c)批准认定。公示期满,社会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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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夏海涛、陈银龙、徐光新、田丰、周倩耘、韩玉坤、杨济如、张秀晨、赵军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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