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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DB37/T 5294-2024
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建筑工地产生的施工扬尘控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8-22 | 实施时间: 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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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DB37/T 5295-2024 Health and hygiene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construction sites
适用范围: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内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场所的卫生健康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1矿区、原材料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8-22 | 实施时间: 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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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T/GDCKCJH 089-2024 Industrial enterprise carbon emission monitoring and measurement general specification
适用范围: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碳排放监测计量;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碳排放监测与计量的术语和定义、边界范围与物质类型、监测计量方式、监测计量管理规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01空气质量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8-22 | 实施时间: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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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T/GDCKCJH 088-2024 Guidelines for measuring and evaluating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by energy-using units
适用范围: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排放单位开展温室气体计量评价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排放单位温室气体计量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程序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01空气质量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8-22 | 实施时间: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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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T/CQSES 02-2024 Guidelines for setting limits of non-point source pollutant emissions for vegetable cultivation in Bishan District, China
适用范围: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重庆市璧山区种植业(蔬菜)面源污染物排放限值制定的程序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蔬菜种植区经地表径流排放的氮、磷等面源污染物,不包含经淋溶排放的面源污染物;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以改善和维持璧山区境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减少农业种植业面源污染物排放为目标,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国内外相关资料以及理论创新,确定了重庆市璧山区种植业(蔬菜)面源污染物排放限值制定的程序和方法,为璧山区蔬菜种植业面源污染物排放的管控工作提供依据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暂无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8-19 | 实施时间: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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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T/CEAC 034-2024 The determination of chemical factors in the air of the workplace using ion chromatography for sulfur dioxide
适用范围: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离子色谱法,包括方法原理、仪器设备、试剂、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分析步骤、计算和结果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离子色谱法,包括方法原理、仪器设备、试剂、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分析步骤、计算和结果处理。本文件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30工作场所空气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暂无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8-15 | 实施时间: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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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T/SHAEPI 014-2024 Wetland gas (carbon dioxide and methane) towed monitoring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s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和甲烷)走航监测系统的方法概述、试剂或材料、仪器和设备、监测方法、结果计算与表示、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以及安全防护要求。考虑到温室气体类型多样,监测方式也很多,本文件主要针对最常见的两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甲烷(CH4)进行监测,采用高精度监测的技术手段包括光腔衰荡光谱法、离轴积分腔输出光谱法或腔增强吸收光谱法等原理的仪器设备开展道路走航监测。根据监测的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区域调查型和排放源识别型走航监测两种监测方案的实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走航监测技术的温室气体监测,以及与走航技术相关的温室气体监测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温室气体监测体系建设、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20环境空气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10/39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8-15 | 实施时间: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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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T/CRIA 17003.3-2024 Function shoe—Part 3:Waterproof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功能鞋防水评价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评价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防泼水功能鞋和全防水功能鞋的评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G43橡胶密封件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8-05 | 实施时间: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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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DB31/ 872-2024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1)上海市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8-05 | 实施时间: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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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T/CSTE 0623-2024 Quality grading and "Pioneer"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 distributed sewage treatment intelligent units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分散式污水处理智能机组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单套设备处理规模<500t/d的分散式污水处理智能机组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价、“领跑者”产品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或评价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G93化工设备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7-29 | 实施时间: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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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T/WHHLW 148-2024 Electrochemical hydrogen gas sensor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氢气传感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电化学氢气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20环境空气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暂无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7-25 | 实施时间: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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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T/HBQA 006-2024 Determination of Oil Mist in the Air at Workplace by Infrared Spectroscopic Method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油雾浓度的红外分光光度法。本文件适用于工作场所中油雾浓度的测定。当气体采样体积为200 L,萃取液体积为25 mL,使用4 cm石英比色皿时,本文件的方法检出限为0.05 mg/m3,测定下限为0.20 mg/m3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30工作场所空气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7-19 | 实施时间: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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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DB46/ 622-2024 Boiler atmospheric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以燃煤、燃油、燃气以及生物质为燃料的非发电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层燃炉、抛煤机炉。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等的锅炉,参照本文件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醇基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文件中燃油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燃用沼气锅炉、燃气直燃机可参照本文件中燃气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本文件适用于在用锅炉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46)海南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7-16 | 实施时间: 202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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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DB1331/T 090-2024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ccounting of Soil Carbon Sinks in Xiong'an New Area, farmland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01空气质量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B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7-12 | 实施时间: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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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DB65/T 3904-2024 The method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easuring exhaust pollutants of gasoline vehicles using remote sensing technology (remote sensing method)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50移动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4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7-11 | 实施时间: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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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DB4403/T 473-2024 DB4403/T 473-2024 Municipal Sewage Treatment Plant Station Odor Pollution Emission Standards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取得批复或未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市政排水厂站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恶臭污染物排放管理,已建、在建市政排水厂站按照已批复(含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44)广东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7-11 | 实施时间: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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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DB35/T 2189-2024 Guidelines for controlling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building coatings and adhesives
适用范围:本文件提出了和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控制有关的工厂选址、原辅材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及施工记录、末端治理、施工环境检测与控制、产品检测与控制等相关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建筑用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控制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20环境空气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5)福建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7-03 | 实施时间: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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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DB13/T 5968-2024 Respiratory System Diseases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Risk Level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99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51环境卫生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6-24 | 实施时间: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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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T/CIET 541-2024 VOCs treatment equipment technical requirements
适用范围: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装备的型号表示、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试验方式、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装备;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装备的型号表示、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试验方式、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装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01空气质量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暂无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6-12 | 实施时间: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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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译:T/SSESB 10-2024 The determination of ammonia in fixed pollution source waste gas using portable tunable laser absorption spectroscopy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9分析步骤9.1 测试准备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连接便携式可调谐激光吸收光谱仪各组成单元,开启仪器,待采样单元和分析单元样品室达到规定的温度后,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步骤开展气密性检查。若仪器气密性检查不合格,应查漏和维护,直至检查合格。9.2 仪器核查9.2.1 零点核查仪器运行稳定后,以仪器规定的采样流量将零点气导入分析仪,充分吹扫样品室,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步骤进行零点核查。9.2.2 量程校准和调整以仪器规定的采样流量导入并测定氨标准气体,若示值误差满足7.1.2 a)的要求,仪器可用;若不满足要求,需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步骤进行调整,使仪器满足测定要求。9.3 样品测定9.3.1 将采样管前端置于排气筒中,放到采样点位,堵严采样孔,使之不漏气。9.3.2 启动抽气泵,以仪器规定的采样流量取样测定,待仪器运行稳定后按分钟保存测定数据,连续测定5 min~15 min,取平均值作为1次测定值,同步测定水分的体积分数。9.3.3 同一排气筒的样品测定结束后,用零点气清洗仪器,使仪器示值回到零点附近,再进行下一根排气筒的测定。9.3.4 关机前,用零点气清洗仪器,使示值回到零点附近并保持稳定,关闭仪器电源,断开仪器各部分连接,结束测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01空气质量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暂无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6-12 | 实施时间: 202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