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1245.4-202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4部分: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和丧葬补助金申领

DB53/T 1245.4-2024 The basic endowment insurance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Part 4: Application for termination of relationship, one-time personal account benefits and funeral allowance

云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3/T 1245.4-2024
标准类型
云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3-01
实施日期
2024-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6

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1245.4—202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4部分: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

和丧葬补助金申领

2024-03-01发布2024-06-01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3/T1245.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53/T124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的第4部分,DB53/T1245已经发布

以下部分:

——第1部分:待遇申领;

——第2部分:待遇暂停发放;

——第3部分:待遇恢复发放;

——第4部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领;

——第5部分:注销登记;

——第6部分:个人账户退费。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处、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质量管

理学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苏天、陈云峰、赵阳楠、焦萍、伍林、王佳麒、陈丽丽、李关艳、毕虹、郑

莹、魏迪莉、赵忆宁、聂晶、崔继梅。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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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了规范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明确参保人员待遇申领、待遇暂

停发放、待遇恢复发放、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领、注销登记和个人账户退费等内容,编

制了DB53/T124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由6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待遇申领。目的在于确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

要求。

——第2部分:待遇暂停发放。目的在于确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业务办理的服

务流程和要求。

——第3部分:待遇恢复发放。目的在于确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业务办理的服

务流程和要求。

——第4部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领。目的在于确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

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领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

——第5部分:注销登记。目的在于确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

要求。

——第6部分:个人账户退费。目的在于确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费业务办理的服

务流程和要求。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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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4部分: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和丧葬补助金申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和死亡丧葬补助金申领的

服务内容、业务要求、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和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及个人账户

一次性待遇、死亡丧葬补助金申领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7768社会保险服务总则

GB/T31596.1社会保险术语第1部分:通用

GB/T31596.2社会保险术语第2部分:养老保险

3术语和定义

GB/T27768、GB/T31596.1和GB/T3159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服务内容

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及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死

亡丧葬补助金申领服务。

5业务要求

5.1办理条件

5.1.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申请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及支付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和丧葬补助金。

5.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等情形,需依法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应申请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支付个人账

户一次性待遇。

5.2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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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办理时限

22个工作日。

5.4收费要求

不收费。

6业务流程

6.1申请

6.1.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村(居)协办员向参保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丧失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参保人员或者村(居)协办员代其向参

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

6.1.2申请人填写《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请表》(参

见附录A),并提供以下材料:

a)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其中:社会保障卡通过数据共享,经系

统验证可免于提交);

b)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

c)《社会保险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养老保险类)》(参见附录B);

d)领取待遇的银行卡,原则上提供金融社保卡(金融社保卡通过数据共享,经系统验证可免于提

交)。

6.2受理

受理人员收到申请后,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a)申请材料齐全,《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请表》

填写完整且填写信息与申请材料一致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回执》(参见附录C),

进入审核环节;

b)申请材料齐全但《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请表》

填写不完整或者填写信息与申请材料不一致的,指导申请人修改补充后予以受理,出具《业

务受理回执》,进入审核环节;

c)申请材料不齐全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全材料名称,出具《不予受理回执》(参见附

录C)。

6.3审核

6.3.1初审

6.3.1.1初审人员的审核要点如下:

a)参保人员死亡,符合领取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条件;

b)参保人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领取个人账户一

次性待遇条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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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请表》信息与社会保

险信息系统一致。

6.3.1.2初审后,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a)符合领取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条件且《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个人

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请表》信息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一致的,生成《云南省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丧葬补助金核定表》(参见附录D),进入复核环

节;

b)不符合领取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条件或者《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请表》信息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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