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525-2019 特色旅游名镇评定

DB34/T 2525-2019 DB34/T 2525-2019 Tourist Town Evaluation for Characteristic Tourism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525-2019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1-04
实施日期
2019-12-04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00

A12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525—2019

代替DB34/T2525-2015

特色旅游名镇评定

RatingofFamousTourismTown

文稿版次选择

2019-11-04发布2019-12-04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2525—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4/T2525-2015《优秀旅游乡镇评定规程》,与DB34/T2525-2015相比,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特色旅游名镇评定;

——修改了评定总分,由1100分调整至1000分(见第6章,2015年版的第6章);

——调整了评定细则的框架及内容,由镇域经济水平、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旅游发展带动效应、旅

游规划及产品、环境保护、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旅游管理、旅游营销、旅游安全、

旅游创新、附加项目等12项,调整至: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及综合带动效应、特色旅游资源开

发与保护、人居环境建设、特色旅游公共配套、旅游监管与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加分项等7

项(见附录A,2015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龙、史祥、蒋海萍、吴文智、黄祖宏、钱珍。

I

DB34/T2525—2019

特色旅游名镇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色旅游名镇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评定程序以及评分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域范围内所有的建制镇(乡、街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971旅游规划通则

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色旅游名镇famoustourismtown

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特色明显,政府推动力度大,乡村旅游发展水平较高,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

度和影响力的建制镇(乡、街道)。

4基本条件

4.1旅游资源丰富。自然生态良好,具有独特的生态、文化、农业、工业、红色、体育等旅游资源,

能够较为完整真实地体现地域特色、民俗风情、乡村特色等。

4.2党政推动力度大。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将创建特色旅游名镇,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发

展战略;制定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符合GB/T18971的要求。

4.3产业发展基础良好。文化旅游资源得到有效地开发保护,拥有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竞争力的旅

游景区、线路、新业态、商品等,旅游业对经济发展、就业、扶贫、群众增收等带动成效明显。

4.4具备旅游核心吸引物,有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或有省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特

色旅游景观名镇村/旅游度假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研学旅行基地/历史文化街区

1处。

4.5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发展一批乡村旅游经营户,有乡村旅游示范村/特色旅游村1个。

4.6旅游市场管理规范。文明旅游、诚信旅游深入开展,安全管理有效推进,近2年无重大旅游安全

事故、无重大旅游投诉案件。

5评定程序

1

DB34/T2525—2019

5.1创建与申报

乡镇人民政府意愿申报的,向所在县(市、区)级评定机构提出申报。县(市、区)级评定机构向

所在设区市级评定机构提出申报。市级评定机构组织初选,向省级评定机构推荐上报特色旅游名镇创建

单位名单。

5.2验收与公示

省级评定机构按规定程序验收评定,提出验收达标的特色旅游名镇建议名单,并由省级评定机构按

规定程序公示。

5.3认定与复核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级评定机构审核批准为“安徽省特色旅游名镇”。对特色旅游名镇称号

实行动态管理,出台复核办法,经复核不达标的,取消其称号并对外公告。

6评分细则

6.1总分及达标

特色旅游名镇评定细则(见附录A),共计1000分,分为7个大项。评分达800分以上的命名

为特色旅游名镇。

6.2各项目分类及分值

见表1。

表1各项目分类及分值

序号项目分类分值

1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及综合带动效应120

2特色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220

3人居环境建设120

4特色旅游公共配套190

5旅游监管与服务质量120

6保障机制130

7加分项100

合计1000

2

DB34/T2525—2019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特色旅游名镇评定细则

表A.1特色旅游名镇评定细则

最分小自检

高项项查查

序号评定项目

分分分得得

值值值分分

1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及综合带动效应(120分)

1.1旅游产业在本地产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15

1.2年接待旅游者人次15

30万人次以上15

20万人次以上10

10万人次以上5

1.3乡镇统筹资金投入15

1000万元以上15

500万元以上10

100万元以上5

1.4旅游发展在全县排名15

进入前3名15

进入前5名10

1.5旅游发展直接吸纳的就业人数15

1000人以上15

500人以上10

300人以上5

1.6乡村旅游经营户15

30家以上15

15家以上10

1.7通过旅游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收人数15

100人以上15

50人以上10

1.8当地居民对旅游业发展的满意度达80%以上15

2特色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220分)

2.1特色旅游资源丰度75

物质文化资源:书画、篆刻、版画、园林建筑、民居、祠堂、石坊、

15

名人故居等

红色旅游资源: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

15

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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