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768.5-200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5部分: 公共供水场所

DB33/T 768.5-2009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curity Technology Preven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 Part 5: Public Water Supply Pla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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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768.5-2009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11-03
实施日期
2010-01-01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10

A9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768.5—2009(20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5部分:公共供水场所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security&technicalprotectionsystemconstruction

Part5:Placeofpublicwatersupply

2009-11-03发布2010-01-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768.5—2009(2013)

前言

DB33/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13个部分,以后视实际情况

可增补。

——第1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第3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

——第4部分:商业批发与零售场所;

——第5部分:公共供水场所;

——第6部分:供变配电场所;

——第7部分:燃油供储场所;

——第8部分:城镇燃气供储场所;

——第9部分:旅馆业;

——第10部分:学校;

——第11部分:医院;

——第12部分:住宅小区;

——第13部分:娱乐场所。

本部分为DB33/768的第5部分。

本部分的4.2、4.3、4.4、5.1.1a)、5.1.1b)、5.1.1c)、5.1.2f)、5.2.1、5.2.3、5.2.4a)、

5.2.4c)、5.2.4d)、5.3c)、5.5a)、5.5b)、5.5f)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4.7表1

中“应设”为强制性配置要求,“宜设”为推荐性配置要求。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广

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信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浙大华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东龙信

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杭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俞震、李小村、徐华、刘刚、马晓杭、温志伟、萧树阳。

I

DB33/768.5—2009(20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5部分:公共供水场所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供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供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308-200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DB33/T334安全防范系统

DB33/T629(所有部分)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

DB33/768.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DB33/768.6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第6部分:供变配电场所

3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3.1

公共供水场所placeofpublicwatersupply

供水企业通过公共供水管网向单位或居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建设用水所使用的各种场所与设施。

3.2

原水厂waterintakesite

能完成原水供应,出厂原水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并符合水压力要求,能通过厂外原水管

渠、原水泵站输送到自来水厂的生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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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768.5—2009(2013)

3.3

自来水厂waterworks

能完成水质净化整个生产过程,出厂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符合水压力要求,并通过

厂外供水管网、水库泵站、自来水泵站输送到用户的生产单位。

3.4

泵站pumpstation

在水管网系统中,用于调节管网水压力功能的设施单元。根据不同需要分为原水泵站、水库泵站、

自来水泵站。

3.5

重要物资仓库criticalmaterialstorage

易燃易爆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重要配(耗)件、抢险救灾物资等集中存放场所。

3.6

二次供水设施secondarywatersupplyequipments

通过管线(通常指街坊管、室内管线)将饮用水经储存或加压后供给用户的所有设施,主要指泵房、

水箱(水池)。

4建设原则

4.1公共供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

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4.2公共供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应纳入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

同步施工、独立验收。

4.3公共供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

法定机构检验、认证合格或生产登记批准。

4.4自来水厂剧毒化学品集中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DB33/768.2的相关规定;配电房

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符合DB33/768.6的相关规定。

4.5公共供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选用稳定可靠、成熟先进和优化集成的技术和设备。

4.6公共供水场所宜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和监控

中心。

4.7公共供水场所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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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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