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768.7-200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7部分: 燃油供储场所

DB33/T 768.7-2009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curity Technology Preven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 Part 7: Fuel Supply and Storage Facilitie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768.7-2009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11-03
实施日期
2010-01-01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10

A9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768.7—2009(20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7部分:燃油供储场所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security&technicalprotectionsystemconstructionPart

7:Placeoffuelsupply&storage

2009-11-03发布2010-01-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768.7—2009(2013)

前言

DB33/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13个部分,以后视实际情况

可增补。

——第1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第3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

——第4部分:商业批发与零售场所;

——第5部分:公共供水场所;

——第6部分:供变配电场所;

——第7部分:燃油供储场所;

——第8部分:城镇燃气供储场所;

——第9部分:旅馆业;

——第10部分:学校;

——第11部分:医院;

——第12部分:住宅小区;

——第13部分:娱乐场所。

本部分为DB33/768的第7部分。

本部分的4.2、4.3、5.1.1a)、5.1.1c)、5.1.1d)、5.1.3、5.2.3、5.2.4a)、5.2.4b)、5.2.4

e)、5.3c)、5.5、5.6a)、5.6b)、5.6f)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4.6表1中“应设”

为强制性配置要求,“宜设”为推荐性配置要求。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浙大华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广信智

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信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东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大

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杭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本部分由主要起草人:温志伟、刘蓝、刘毅、刘刚、萧树阳、马晓杭、俞震、李小村。

I

DB33/768.7—2009(20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7部分:燃油供储场所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燃油供储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燃油供储场所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10409防盗保险柜

GB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30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DB33/T334安全防范系统

DB33/T629(所有部分)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燃油供储场所placeoffuelsupply&storage

燃油(气)供应及储存的建筑或设施。

3.2

加油(气)站automobilegasoline/gasfillingstation

1

DB33/768.7—2009(2013)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3.3

站房stationhouse

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3.4

加油加气岛gasolinefillingisland/gasfillingisland

用于安装加油(气)机的平台。

3.5

埋地油罐undergroundstoragegasoline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

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

3.6

埋地液化石油气罐undergroundstorageliquefiedpetroleumgas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

低标高0.2m的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

3.7

储气井gasstoragewell

天然气加气站内用于储存天然气的立井。

3.8

成品油库finishedproductoildepot

收发和储存成品油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仓库或设施。

3.9

油罐组agroupoftanks

用一组闭合连接的防火堤围起来的一组油罐

3.10

油罐区tankfarm

由一个或若干个油罐组构成的区域。

3.11

储油区oilstoragearea

由一个或若干个油罐区和为其服务的油泵站、变配电间以及必要的消防设施构成的区域。

2

DB33/768.7—2009(2013)

3.12

油品装卸区oilloadingandunloadingarea

成品油库内用于油品装卸作业的区域。

4建设原则

4.1燃油供储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

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4.2燃油供储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应纳入燃油供储场所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

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

4.3燃油供储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

法定机构检验、认证合格或生产登记批准。燃油供储的建筑物、构筑物爆炸危险区域的设备、部件、材

料,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

4.4燃油供储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选用稳定可靠、成熟先进和优化集成的技术和设备。

4.5燃油供储场所宜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监控

中心、实体防护装置。

加油(气)站、成品油库及其重点部位的燃油供储场所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应符合表1、2的规定。

3

DB33/768.7—2009(2013)

表1加油(气)站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

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

视频安防

1摄像机与外界相通的主要出入口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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