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768.1-200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1部分: 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DB33/T 768.1-2009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curity Technology Preven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 Part 1: General Units with Key Site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768.1-2009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11-03
实施日期
2010-01-01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10

A90

备案号:27447-201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768.1—2009(20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1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security&technicalprotectionsystemconstruction

Part1:Importantareaofgeneralenterprises

2008-******发布

2009-11-03发布2010-01-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768.1—2009(2013)

前言

DB33/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13个部分,以后视实际情况

可增补。

——第1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第3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

——第4部分:商业批发与零售场所;

——第5部分:公共供水场所;

——第6部分:供变配电场所;

——第7部分:燃油供储场所;

——第8部分:城镇燃气供储场所;

——第9部分:旅馆业;

——第10部分:学校;

——第11部分:医院;

——第12部分:住宅小区;

——第13部分:娱乐场所。

本部分为DB33/768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安全技术质量检验中心、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浙

大信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浙江星望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

行业协会、杭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焦庆春、胡彦、方良、鲍景萍、徐力、赵问道、刘伟。

I

DB33/T768.1—2009(20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1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一般单位重点部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76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30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DB33/T334安全防范系统

DB33/T629(所有部分)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一般单位generalenterprises

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的重点单位外的单位。

3.2

重点部位importantarea

对单位的办公、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和生活起关键作用的重要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

4建设原则

4.1一般单位重点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

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4.2一般单位重点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应纳入单位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

同步施工、独立验收。

4.3一般单位重点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并经法定机构检验、认证合格或生产登记批准。

4.4一般单位重点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选用稳定可靠、成熟先进和优化集成的技术和设备。

4.5一般单位重点部位宜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监控中心。

4.6一般单位重点部位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DB33/T768.1—2009(2013)

表1一般单位重点部位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

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

存放、生产、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管

1应设

制药品、管制刀具和病菌等危险物品的部位

存放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文件、档案、资料、计算机软件的

2应设

库、室、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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