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428.1-2012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救援行动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29428.1-2012 Operation for earthquake search and rescue team—Part 1:Basic requirements of operation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9428.1-2012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12-31
实施日期
2013-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5)
适用范围
GB/T 29428的本部分规定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行动准备、现场救援、安全管理、保障与支持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可参照使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河北省地震局
起草人:
顾建华、陈虹、王志秋、吴新燕、韩炜、贾群林、宋富喜、余世舟、肖沛琪、卢杰、张勤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4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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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5存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29428.1—2012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救援行动

第1部分:基本要求

Operationforearthquakesearchandrescueteam—

Part1:Basicrequirementsofoperation

2012-12-31发布2013-06-01实施

GB/T29428.1—2012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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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n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行动准备2

5现场救援2

6安全管理4

7保障与支持5

附录A(资料性附录)救援队概况表6

附录B(资料性附录)丁作场地评估表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工作场地优先等级划分方法9

附录D(资料性附录)搜索情况表11

附录E(规范性附录)救援行动标记方法12

附录F(资料性附录)营救情况表14

附录G(资料性附录)受困者救出信息表16

附录H(资料性附录)遇难人员处置信息表17

附录1(规范性附录)现场医疗处置记录表18

附录J(资料性附录)转场/撤离申请表19

附录K(资料性附录)任务总结报告20

参考文献22

GB/T29428.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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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吕

GB/T29428《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救援行动》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程序和方法。

本部分为GB/T29428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

心、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河北省地震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顾建华、陈虹、王志秋、吴新燕、韩炜、贾群林、宋富喜、余世舟、肖沛琪、卢杰、

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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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942&1—2012

引言

国内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实践表明,地震灾情复杂,救援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由于灾区范围广,参

与救援的队伍多,且队伍能力、技术和方法、装备、信息和安全管理各异,往往导致救援行动协调难度大、

效率低、安全风险高。GB/T29428旨在规范和协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提高救援能力

与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行动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安全第一,营救与医疗救援相结合。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对因地震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建(构)筑物倒塌而被压埋的人

员实施搜索和营救.

GB/T29428的本部分是在系统总结了汶川、玉树等一系列地震救援经验,研究了社会发展的需

求,参考了国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n

GB/T29428.1—2012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救援行动

第1部分:基本要求

1范围

GB/T29428的本部分规定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行动准备、现场救援、安全管理、保障与支

持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救援行动rescuoperation

救援队接受命令后,实施行动准备、现场救援和撤离的全过程。

3.2

工作场地workingsit

开展搜索、营救和医疗救援的区域。

3.3

受困者trappedperson

被压埋在倒塌建(构)筑物或限制在其他狭小空间中的人员。

3.4

搜索search

采用人工、犬和仪器等方式寻找受困者的过程。

注:改写GB/T23648—2009,定义2.6。

3.5

营救rescu

采用各种方法使受困者脱离险境的过程。

注:改写GB/T23648—2009,定义2.7。

3.6

行动基地operationbas

救援队在救援现场建立的指挥、休整、医疗、装备存放和物资存放的场地。

3.7

行动计划operationplan

在地震发生后,救援队机动到现场的过程中,根据灾区信息做出的人员、物资、路线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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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9428.1—2012

3.8

转场reassignment

转移行动基地的过程。

3.9

结构评估structurassessment

对受损建(构)筑物结构危险性进行判断的过程。

3.10

搜救标记searchandrescumark

在T作场地表示搜救行动及其相关信息的简明文字、图形或符号。

4行动准备

4.1救援队在获得震情信息后,应设专人跟踪灾情。

4.2救援队在接到出动命令后,应根据灾情完成下列行动前准备T作:

a)确定组队、装备、物资配置方案;

b)确认队员、搜救犬及装备状态;

c)确定机动方式和行动路线;

d)确定运输工具的种类、数量及运输先后顺序;

)为出队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4.3救援队到达现场之前,应根据灾区的各种信息,编制并适时修改救援行动计划,主要包括:

a)现场形势评估;

b)需求评估;

c)一般情况应对措施;

d)意外情况处置措施。

5现场救援

5.1协调与沟通

5.1.1救援队抵达灾区后,应向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报到,参照附录A提交救援队概

况表。

5.1.2救援队应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指挥。

5.1.3救援队应设专人与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保持联系。

5.1.4救援队应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报告救援进展。

5.1.5救援队可向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提出需要协调的事项。

5.2行动基地

5.2.1行动基地的选址应考虑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等条件。

5.2.2行动基地宜按指挥、生活、医疗、装备、搜救犬、卫生、洗消等功能分区,并设置明显标志。

5.2.3遇有传染性疫情时,应在行动基地设置隔离区和明显标志。

5.2.4救援队在转场与撤离前应及时拆除行动基地设施,并对废弃物进行清理。

5.3工作场地评估

5.3.1救援队进入T作场地前,应由相关技术人员对工作场地及其周边环境的危险性进行评估,主要

2

GB/T29428.1—2012

内谷包括:

a)受损建(构)筑物对施救的可能影响;

b)危险品及危险源;

c)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台风等潜在危险因素。

5.3.2救援队进入工作场地前,应对建(构)筑物进行结构评估,评估应当考虑以下内容:

a)用途;

b)估计人数;

c)结构类型、层数;

d)承重体系、基础类型;

)空间与通道分布;

f)倒塌类型及主要破坏部位;

g)二次倒塌风险;

h)施救可能对结构稳定性产生的影响。

5.3.3救援队应在工作场地评估结束后,参照附录B填写工作场地评估表,并绘制现场草图。

5.3.4救援队应根据结构评估的结果,按附录C确定工作场地的优先等级。

5.4搜索

5.4.1搜索人员开展搜索行动时,应将人工搜索、犬搜索和仪器搜索等方式结合使用,顺序宜为人T、

犬和仪器搜索。

5.4.2人工搜索一般先询问知情者,了解相关信息,再利用看、听、喊、敲等方法寻找受闲者。

5.4.3犬搜索应采用多条犬进行确认。

5.4.4仪器搜索应根据现场环境选择声波/振动、光学、热成像、电磁波等探测仪器。

5.4.5搜索人员在确定受困者位置后应立即报告队长,参见附录D填写搜索情况表,移交营救组实施

救援。

5.4.6搜索人员对搜索过的T作场地应按附录E的方法做出标记。

5.5营救

5.5.1营救人员开展营救行动前,宜根据工作场地的优先等级制定营救方案,主要包括:

a)接近受困者的通道和紧急撤离路线;

b)结构稳定性评估和加固措施;

c)拟采用的营救设备和技术方法;

d)医疗救援措施;

)意外事件应对措施。

5.5.2营救宜按丁作场地的优先等级进行,等级相同的,宜按由易到难的顺序开展营救,也可视情况适

当调整顺序。

5.5.3营救人员应根据受困者的位置和状态以及倒塌建(构)筑物的特点,选用合适的方法和T具。

5.5.4营救人员应记录营救过程,参照附录F填写营救情况表,并绘制现场草图。

5.5.5营救人员应参照附录G和附录H分別填写受困者救出信息表和遇难人员处置信息表。

5.5.6营救人员在完成营救行动后,应按附录E的方法绘制救援行动标记。

5.5.7营救人员确认救援坏境会对救援队员生命造成威胁时,应暂停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5.5.8营救人员在发现文物、文件、财物、武器后,应记录并移交有关部门。

5.6医疗救援

5.6.1医疗救援人员应对受困者进行安抚以及紧急医疗处置,指导和配合营救人员将其安全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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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9428.1—2012

5.6.2医疗救援人员应对已救出的伤员进行检查和医疗处置,并按附录I填写现场医疗处置记录表。

5.6.3医疗救援人员应将伤员和现场医疗处置记录表移交给接收部门。

5.7转场与撤离

5.7.1具备下述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场:

a)救援队负责的工作场地中的受困者已经全部找到,其中幸存者已经救出,反复搜索确认未发现

生命迹象;

b)接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命令。

5.7.2救援队转场前应向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提岀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转场,申请表

可参照附录J的格式填写。

5.7.3救援队在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宣布救援结束后,可向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提出申请,

得到批准后方可撤离,申请表可参照附录J的格式填写。

5.7.4救援队撤离时应向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提交任务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参照附录K

的格式编写。

6安全管理

6.1救援队安全

6.1.1救援队应开展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a)灾区的人口、民族、宗教、文化、风俗习惯、地形、气候及治安情况;

b)灾区破坏情况和潜在危险;

c)队伍行动期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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