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639.4-2024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DB37/T 1639.4-2024 Key industrial product water consumption standard Part 4: Chemical raw materials and chemical product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key industrial product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639.4-2024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6-21
实施日期
2024-07-2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碱行业协会、山东省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山东省涂料行业协会、山东省日化行业协会、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泰英特罗斯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陈学群、傅世东、刘海娇、徐丹丹、宋祥东、李鹏鹏、 林喆、郭安广、鞠晓明、刘 丹、陈华伟、王开然、管清花、仇钰婷、田婵娟、吴振、常雅雯、王爱芹、张可嘉、辛光明、杨小凤、董红波、胡秀荣、麻荣强、齐国庆、董祥德、陈洪祥、韩继磊、赵昌胜、张大伟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25

CCSP41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639.4—2024

代替DB37/T1639.4—2019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4部分: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Normofwaterintakeformainindustrialproducts—Part4:Manufactureofchemical

rawmaterialandchemicalproducts

2024-06-21发布2024-07-21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水利厅

DB37/T1639.4—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计算方法...........................................................................1

4.1一般规定.......................................................................1

4.2单位产品取水量.................................................................4

5用水定额...........................................................................4

6管理要求...........................................................................6

参考文献..............................................................................7

I

DB37/T1639.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37/T1639《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第4部分。DB37/T1639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煤炭开采和洗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3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5部分: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6部分: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7部分: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8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9部分:造纸和纸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0部分: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1部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2部分:酒、饮料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3部分:化学纤维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4部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5部分:通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6部分:汽车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7部分:铁路、船舶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8部分:金属矿采选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9部分:非金属矿采选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0部分: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1部分: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2部分:金属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3部分:专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4部分: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重点工业产品。

本文件代替DB37/T1639.4—2019《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与DB37/T1639.4—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

下:

a)更改了取水量的计算范围(见4.1.1,2019年版的4.1.1);

b)更改了取水量供给范围(见4.1.2,2019年版的4.1.2);

c)增加了湿法磷酸、稀硝酸、苯胺、甲醛、糠醛、甲基叔丁基醚、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

醋酸、双氧水、复合肥、油性涂料、水性工业涂料、有机颜料、钛白粉、醋酸乙烯、聚丙烯、

有机硅、丙烯酸树脂、酚醛树脂产品用水定额通用值、先进值(见第5章);

d)更改了盐酸、烧碱、甲烷氯化物、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聚氯乙烯(乙烯氧氯化法)、乙

草胺、莠去津、吡虫啉、合成树脂乳液、酸醇树脂、橡胶防老剂IPPD、橡胶防老剂TMQ、橡

胶促进剂MBT、橡胶促进剂MBTS、橡胶促进剂TBBS、橡胶促进剂CBS、肥皂、洗衣粉、液洗

产品用水定额值,并区分制定了通用值、先进值(见第5章,见2019年版的第5章);

II

DB37/T1639.4—2024

e)删除了金光红Y[P.R.53:1]、坚固大红[P.R.22]、联苯胺黄[P.Y.12]、全钢子午线轮胎、半钢

子午线轮胎、斜交轮胎6种产品用水定额值(见2019年版的第5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2019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II

DB37/T1639.4—2024

引言

取用水量核定是国家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基础。用水定额标

准是核定取用水量的重要依据,是考核行业和企业水资源利用效率、评价企业节水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也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DB37/T1639根据不同工业行业的用水特点,明确其取水量范围、取水量供给范围以及取用水量的

计量,规定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划分定额指标等级,并对定额管理做出要求。

DB37/T1639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煤炭开采和洗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3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5部分: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6部分: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7部分: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8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9部分:造纸和纸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0部分: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1部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2部分:酒、饮料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3部分:化学纤维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4部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5部分:通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6部分:汽车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7部分:铁路、船舶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8部分:金属矿采选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9部分:非金属矿采选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0部分: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1部分: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2部分:金属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3部分:专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24部分: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重点工业产品。

IV

DB37/T1639.4—2024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

点工业产品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企业的用水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2452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18820工业用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21534节约用水术语

GB/T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32716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2452、GB/T18820、GB/T21534和GB/T327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产品用水定额normofwaterintakeforindustrialproducts

以生产工业产品的单位产量为核算单位的标准取水量。

注:也称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来源:GB/T18820—2023,3.1,有修改]

3.2

单位产品取水量waterintakeperunitproduct

统计期内,生产单位合格产品需从各种水源或途径获取的水量。

[来源:GB/T18820—2023,3.2]

3.3

取水量quantityofwaterintake

从各种水源或途径获取的水量,不包括企业内部重复利用水量。

[来源:GB/T21534—2021,8.2,有修改]

4计算方法

4.1一般规定

4.1.1取水量计算范围

1

DB37/T1639.4—2024

取水量计算范围指用水户从各种水源或不同蓄水、引水、调水、供水工程获取的以及用水户从市场

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等新水量1)。不同蓄水、引水、调水、供水工程,包括水库

工程、闸坝蓄水工程、输供水工程、引调水工程及城镇供水工程。

4.1.2取水量供给范围

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消防、外供

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各类企业生产取水量2)供给范围见表1。

表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各类企业生产取水量供给范围

取水量供给范围

产品名称

主要生产辅助生产附属生产

氯化氢合成炉、降膜吸收器(二级或三级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机修、检办公、绿化、厂内食堂、浴

盐酸

吸收)、尾气吸收塔、吸收水罐等化验等室和卫生间等

从硫磺熔化或硫铁矿培烧、余热锅炉、工

脱盐水站、循环水站、空压机站、

艺气体净化、二氧化硫转化、三氧化硫吸办公、绿化、厂内食堂、浴

工业硫酸污水站、机修仪表车间、化验室

收、尾气处理到成品硫酸储罐的整个生产室和卫生间等

等

区域

以硫酸、磷矿石等为主要原料,经湿法工机修、锅炉、空压站、污水处理办公、绿化、厂内食堂、浴

湿法磷酸

艺反应、精制等的生产过程站、检化验、综合利用、运输等室和卫生间等

从氨氧化成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

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站、办公、绿化、厂内食堂、浴

稀硝酸氮吸收、漂白、成品稀硝酸储罐的整个生

机修仪表车间、化验室等室和卫生间等

产区域

盐水工段、离子膜电解、三效蒸发、淡盐

制冷、制氮、脱盐水站、机修、

水脱氯、氯气处理、氯气液化汽化、魔法办公、绿化、厂内食堂、浴

烧碱锅炉、空压站、水处理、检化验、

脱硝、氢气处理、高纯盐酸合成、循环冷室和卫生间等

运输等

却等

纯碱产品生产过程和氯化铵生产过程。氨

碱厂不包括热电自耗水及氯化钙、碳酸氢循环水站、机修、污水处理站、办公、绿化、厂内食堂、浴

纯碱

钠等生产用水;联碱厂不包括热电自耗水检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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