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3/T 125-2020 绿色社区建设评价规范

DB4103/T 125-2020 Green Community Construction Evaluation Standard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03/T 125-2020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0-04-16
实施日期
2020-05-16
发布单位/组织
洛阳市
归口单位
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洛阳师范学院
起草人:
梁留科、张瑞玲、王瑞娟、张永新、贾世杰、马友忠、倪建杰、梁亮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A12

DB4103

洛阳市地方标准

DB4103/T125—2020

绿色社区建设评价规范

2020-04-16发布2020-05-16实施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03/T125—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洛阳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洛阳师范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留科、张瑞玲、王瑞娟、张永新、贾世杰、马友忠、倪建杰、梁亮。

I

DB4103/T125—2020

绿色社区建设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社区建设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内容、组织、对象、方法及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社区的建设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490.1—2015社区信息化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

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主体,在居住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文化、组织制度、生活方式和归属感的地

域生活共同体[GB/T31490.1—2015,定义2.1]。本标准的社区指的是具有独立生活空间的居民小区。

3.2

绿色社区

具备一定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其硬

件包括绿色建筑、社区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水、节能和新能源应用等应用措施;软件包括有

社区管理部门和社区居民参与的联席会议,社区环境管理制度,起骨干带头作用的环保志愿者队伍,普

及环保科学知识的宣传阵地和一定数量的环保模范家庭。

3.3

环保公众参与机制

指社区居民通过一定的程序与途径,参与一切与社区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

居民的切身利益。例如社区可以定期发布环境公报、公告,引导大家来共同关注近期环境问题;也可以

专门配置通讯设备,接收居民反映的环境问题,使这些问题得到最快的解决。

3.4

环保激励机制

创建小组对居民的行为从物质、精神等方面进行激发和鼓励以使其行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机制,

比如社区定期组织“环保型组织”、“文明家庭”、“绿色使者”等评选活动。该机制可增强社区居民

责任感和节约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居民在“绿色”社区创建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5

环境整洁

1

DB4103/T125—2020

指社区环境优美、整洁有序、空气清新、适合人居,主要体现在垃圾分类回收、分类清运;各类线

路划分美观,提倡输电线、通讯线、有线电视信号线地下铺设;车辆有序停放;无焚烧垃圾、树叶、露

天烧烤等现象;建筑、拆迁、市政等工程采取防尘措施;各种公共设施保持完好;无粪水、污水满溢等

方面。

3.6

“绿色”意识

居民的“绿色”意识主要体现在自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使用清洁能源、环保型商品,采用节约

能源、减少污染、有益健康的出行方式,使用无磷洗衣粉,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制品、买菜使用布袋子、

菜篮子等可重复使用器具。

3.7

社区志愿者队伍

社区志愿者以社区居民为主体,主要帮助社区老弱病残解决生活上的一些困难,经常性地开展志愿

服务活动;同时以宣传节能、环保为理念,积极开展活动,推进社区节能、环保运动。

4评价原则

4.1公正性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评价结果不受实施难度或其它主、客观因素影响。

4.2科学性

坚持定性与定量、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评价指标分类原则。

4.3可靠性

应采集和使用真实、客观的数据;评价结果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评价活动情况。

5评价内容

5.1评价指标

5.1.1由监督管理、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绿化美化规范化、自然资源保护、绿色生活、环境宣教与

环境意识、附加分项等指标组成,总分100分。评价指标及分值见表1。

5.1.2绿色社区建设评价细则见附录A。

表1绿色社区建设评价指标及分值

序号评价指标分值

1监督管理20

2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30

3绿化美化规范化20

4自然资源保护5

5绿色生活10

6绿色环境宣教与环境意识10

7附加分5

2

DB4103/T125—2020

5.2评价等级

5.2.1等级划分

本规范将评价综合值按等级分为两等,分别是绿色社区和星级绿色社区,用以评价社区的绿色水平。

5.2.2等级分值

绿色社区等级对应分值见表2。

表2绿色社区评价等级划分

等级绿色社区星级绿色社区

评价得分80~9091~100

6评价组织和对象

6.1评价组织

绿色社区建设评价工作由市级绿色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或由其指定的机构统筹组织,成立相应的评价

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具体评价工作。

6.2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居民社区,且应具备下列条件:

a)绿色社区的评价以社区为评价对象,并应明确规划社区用地范围,社区内主要道路、管线、公

园绿地、水体等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

b)社区居民住户应具有一定规模,入住率达到80%。

c)社区内个人与单位均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无重大污染投诉,无环境纠纷。

d)社区内具有一定面积的城市绿地,且无裸露土地,推行立体绿化,绿地率不低于30%。

7评价方法

可采用资料查阅、现场调查、问卷调查和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

8评价流程

8.1申请

符合要求的绿色社区可自愿申请,并向评委会提交绿色社区建设评价申请材料。

8.2受理

评委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8.3评价

8.3.1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绿色社区,由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8.3.2评价分值达到相应等级的绿色社区,可被评为相应级别的绿色社区。

3

DB4103/T125—2020

8.4复核

8.4.1复核工作由评委会组织,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评委会可根据复核结果调整其级别。

8.4.2评价对象申请上一级等级的,不受复核期限制。

4

DB4103/T125—2020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绿色社区建设评价细则

项目分值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分标准

社区提供成

成立由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立文件、会议有创建机构2分,责任落实到人2分,有

A1环境管居民代表等组成的绿色社区建设记录、工作计经费安排2分,工作制度1分,每年定期

10

理体系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开划、工作总部署工作(2次以上)1分,有计划1分,

A展工作。结、专项经费有总结1分。

监督使用状况等。

管理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公众环境参

社区提供的

20分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