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401.40-2022 山地旅游 第40部分:旅游城市建设与评价

DB52/T 1401.40-2022 Mountain Tourism Part 40: Tourism City Construction and Evaluation

贵州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1401.40-2022
标准类型
贵州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1-28
实施日期
2023-05-01
发布单位/组织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00

CCSA12

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1401.40—2022

山地旅游第40部分:旅游城市建设与评价

Mountaintourism—Part40:Constructionandevaluationoftourismcity

2022-11-28发布2023-05-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1401.40—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建设原则............................................................................2

5建设要求............................................................................3

6建设评价............................................................................5

附录A(规范性)山地旅游城市建设评价细则..............................................8

I

DB52/T1401.4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52/T1401《贵州山地旅游标准体系》的第40部分。

本文件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提出。

本文件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商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黔西南州文化广电

旅游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光勇、赵方玉、余宏柱、卢道典、成经纬、贺登位、许礼静、黄廷梅。

II

DB52/T1401.40—2022

山地旅游第40部分:旅游城市建设与评价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地旅游城市建设与评价的建设指标、建设原则、建设要求、建设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山地旅游城市的规划、建设和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9079(所有部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14308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GB/T26353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

GB/T26358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GB/T26360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技术规范

GB/T31706山岳型旅游景区清洁服务规范

GB/T31710.2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2部分:自驾车露营地

GB/T31710.3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

GB/T31710.4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4部分:青少年营地

GB/T31382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51149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CJJ7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LB/T004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

LB/T054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LB/T082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

DB52/T693贵州省旅游客运服务规范

DB52/T1089贵州省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与等级评价规范

DB52/T1161贵州省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

DB52/T1401.5山地旅游第5部分: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服务指南

DB52/T1401.8山地旅游第8部分:汽车露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

1

DB52/T1401.40—2022

DB52/T1401.10山地旅游第10部分:文化主题酒店设施与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DB52/T1401.12山地旅游第12部分:绿道设施与服务规范

DB52/T1401.13山地旅游第13部分:目的地城市旅游公共服务指南

DB52/T1401.15山地旅游第15部分:山地徒步旅游设施和服务规范

DB52/T1401.16山地旅游第16部分:景区特殊人群服务规范

DB52/T1401.19山地旅游第19部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DB52/T1401.20山地旅游第20部分:演艺服务与管理规范

DB52/T1401.22山地旅游第22部分:旅游汽车公司服务等级划分

DB52/T1401.29山地旅游第29部分:特色农业旅游服务设施与服务规范

DB52/T1507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导则

DB52/T1508喀斯特地貌探险旅游环境行为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山地旅游资源mountaintourismresources

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以地文景观为载体,主要分布在地理学划分的山地、丘陵和高原,并能给旅

游经营者带来效益的生物景观、水域风光、天象与气候景观、人文活动等自然和社会事物。

山地旅游城市mountaintourismcity

依托山地旅游资源(3.1)进行开发,将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相关产业发展为优势产业,

形成与平原地区城市不同的形态与生境,并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4建设原则

前瞻性

4.1.1山地旅游规划先行,注重可持续发展。

4.1.2重视山地游客体验,推动山地旅游创新发展。

4.1.3注重品牌与开放意识,提升国际化水平。

安全性

4.2.1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联动执法。

4.2.2规范行业经营管理,建立制度保障体系。

4.2.3注重山地旅游生态保护,防止短期过度开发山地旅游资源。

协调性

4.3.1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有专题协调会议,推动城市治理。

4.3.2加强城市风貌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4.3.3突出山地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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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性

4.4.1全面发展,改善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并促进当地人才培养。

4.4.2公平发展,提升居民参与率、获得感。

4.4.3本真发展,提升游客与当地居民和环境的融入性。

5建设要求

山地旅游规划推进与规模效应

5.1.1山地旅游业应有较大规模与较快发展速度,旅游人次、入境旅游人次应有增长,旅游人均消费

持续提升。

5.1.2旅游业应使当地居民获益,提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能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人民对

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实现山地旅游可持续发展有大的综合贡献。

5.1.3城市旅游规划应突出贵州奇特生态、独特气候、原生民族文化与厚重历史,强调对于坡度、高

度及喀斯特地貌等生态环境的保护,且应符合DB52/T1507的要求。

5.1.4山地旅游应注重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

5.1.5城市应注重旅游标准化工作。

山地旅游开发与布局

5.2.1山地旅游景观、休闲设施与产品建设应有丰富度和独特性且应融合互补,应有鲜明文化主题和

山地旅游特色的休闲街区,且应符合LB/T082的一般条件和必要条件,应有山地休闲度假设施、喀斯

特景观风貌的山地旅游产品、民俗民风,休闲露营地宜按照自驾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和青少年营地分

别建设,并应符合GB/T31710.2、GB/T31710.3、GB/T31710.4、DB52/T1401.8的要求,喀斯特地貌

探险旅游应符合DB52/T1508的要求。

5.2.2山地旅游资源应具有一定的集聚度和较长的适游期,不同空间区块能形成不同的功能组团与片

区,城市主要景区之间宜有林荫路、健康绿道通行,应符合DB52/T1401.5、DB52/T1401.12的要求。

5.2.3“山地旅游+”融合发展质量高,应有知名的旅游示范点,山地旅游+山地新农村与农业、山地

旅游+山地户外运动、山地旅游+山地特色产品加工、山地旅游+山地健康医药产业、山地旅游+其他山地

特色产业,山地徒步旅游应符合DB52/T1401.15的要求,特色农业旅游应符合DB52/T1401.29的要求,

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应有研学旅行活动,且研学旅行服务应符合LB/T

054、DB52/T1401.19的要求。

5.2.4应有成熟的喀斯特山地自驾和山地生活体验旅游线路,当地特色文化和红色文化旅游线路,跨

城山地度假和山地主题运动旅游线路。

5.2.5城市行政管理机构应因地制宜,注重山地旅游项目投资,推动城市山地旅游可持续、高质量发

展。

山地旅游安全

5.3.1旅游公共场所安全应有保障,旅游景区和游客集中场所应有安全管理规划和制度,政府部门或

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监督、指导。

5.3.2应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山地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医疗救护点,城市宜有集中性应急避难场所,

对安全事故应有应急预案,应符合DB52/T1401.5、DB52/T1401.13中的相关要求。

5.3.3所有旅游大巴、缆车、玻璃栈道、游玩桥等游客接待设施应有运营正规手续和服务例行检查制

度,服务人员应有相应资质、执证上岗,旅游景区内悬崖峭壁、易滑坡处、水深处等危险地带应有安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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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或明令禁止告示,旅游风景名胜区应主动完善景区各项防雷设施及日常巡检维保工作制度。

5.3.4旅游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有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且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建设与

联合检查能有效果,城市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5.3.5城市安全有保障,城市犯罪率应较低。

山地旅游城市风貌

5.4.1城市景观风貌布局明确,标识物突出,夜景协调、有特色。

5.4.2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及配套服务体系应健全、便利、规范并有山地旅游特色,可满足国内

外旅游者的基础性需求,应符合DB52/T1401.5的要求。

5.4.3历史建筑得以保护和利用,城市风貌体现时代特征和地域文化特色。

山地旅游功能性服务体系

5.5.1机场、火车站、商业及交通中心区等游客集散地的咨询服务应齐全,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按DB52/T

1089的规定执行。

5.5.2旅游网站与旅游产品资料应健全,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按GB/T26360的规定执行。

5.5.3应有专门的山地旅游广播电台或广播栏目,并应有面向公众的旅游咨询电话和旅游投诉电话。

5.5.4机场、火车站、码头、汽车站等交通集散地应有山地旅游形象识别与广告设置,并符合GB/T

10001.2的要求,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应符合GB/T31382、DB52/T1401.13的要求。

5.5.5山地旅游场所服务应到位,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建筑等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GB50763、DB52/T1401.16的规定。

5.5.6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科技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应有长效管理

制度和资金投入保障,宜有山地文化和旅游服务特色,并应有针对性地设置开展各类差异性服务活动项

目,且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5.7应有大型会展与会议活动,会展旅游得到发展。

5.5.8应有山地智慧旅游管理系统配套,能提供智能化辅助决策服务,支撑山地旅游创新发展、融合

发展、可持续发展。

山地旅游城市生态文明

5.6.1城市植被覆盖率应较高,城区绿地系统建设程度应较高,应有空间绿地配置、不同季节景观搭

配等做法,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符合CJJ75的规定。

5.6.2应有清洁的山地城市水体,山地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应较高,应符合GB5749的要求,山地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应较高,污水排放应符合GB8978的要求。

5.6.3山地城市空气污染指数应较低,并符合GB3095的要求,城区噪声控制程度应较好,有标准限

制和噪声控制要求。

5.6.4城市应重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且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率较高。

5.6.5应针对景区旅游资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和质量提升计划,能针对喀斯特山地地质的生态脆弱性、

环境界面变异敏感度高、环境容量低、稳定性差等特征,有分类分级保护规定,能严格控制各生态自然

景区的游客量,能制定自然生态与文化资源环境影响评价以及保护办法并实施监督管理。

5.6.6应针对休闲度假场所与设施设备有保持环境整洁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应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

的要求。

山地旅游业态经营规范

5.7.1旅行社硬件与软件服务应规范建设,应有旅行社门面、标志、许可证位置等硬件建设要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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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模与范围、服务质量与价格、旅游合同与投诉率方面的软件建设要求,旅行社国内服务应符合LB/T

004的规范要求。

5.7.2旅游饭店与餐馆应规范建设且有特色,应有旅游饭店客房数量、档次、外币兑换、支付方面的

建设要求,外币兑换应符合GB/T14308的要求,旅游饭店客房与餐厅建设有相应卫生标准,应有西餐

馆以及民族特色餐饮街区,饭馆餐(饮)具卫生符合GB14934的要求,山地文化主题酒店建设及服务

应符合DB52/T1401.10的规定。

5.7.3山地旅游购物建设应规范、主题明确以及便利游客需求,旅游购物场所应按DB52/T1161进行

等级划分与评定。

5.7.4旅游景区应规范和有特色,应有山地特征明显的展览馆、博物馆等景区类型和反映山地民族文

化特征的旅游纪念品,旅游景区游道、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厕所等公共区域的清洁服务应符合GB/T31706

的要求,旅游厕所根据GB/T18973进行建设和评级,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度良好,旅游景区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应符合DB52/T1401.5的规定。

5.7.5各类游泳、卡丁车、蹦极、攀岩、轮滑、滑雪、滑冰、射击、射箭、潜水、漂流、滑翔伞、热

气球、动力滑翔伞等体育场所的开放和技术要求按GB19079的规定执行,且有项目计划书方可营业。

5.7.6旅游度假区应根据GB/T26358的评级条件建立相适宜的发展规划,并有重大项目的常态化管理

和项目推动等高效协调办理机制。

5.7.7旅游交通应规范建设,城市应有旅游汽车公司,出租汽车数量应满足游客需要,景区内部旅游

客运应有客车管理、人员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旅游汽车公司服务等级、经营管理应按DB52/T

1401.22的规定执行。

5.7.8旅游娱乐活动应规范、健康并有特色,应有歌舞餐厅、晚间表演及娱乐活动、白天定时文艺表

演、少数民族文娱表演固定团队,旅游娱乐场所建设应符合GB/T26353的要求,演艺服务与管理应符

合DB52/T1401.20的要求。

5.7.9旅游执法健康有序,城市宜有专门执法机构,宜有旅游警察队伍。

5.7.10旅游消费者投诉纠纷应圆满解决。

5.7.11旅游从业人员应具有较高素养,可满足游客服务需要。

山地旅游教育

5.8.1山地旅游教育应健全,形成不同层次旅游人才培养体系,且城市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数宜增长

较快。

5.8.2山地旅游培训应成熟,应有旅游培训点,旅游部门应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住宿、旅

行社、旅游景区、旅游装备等企业从业人员应有较高的培训比率。

山地旅游营销与品牌建设

5.9.1应有山地旅游营销规划,具有营销的积极性,营销活动宜覆盖国内、国外两个市场。

5.9.2山地旅游营销应有特色性,应有国际会议与会展等活动营销、当地特色文化节等节庆营销、巩

固脱贫攻坚成果等社会营销。

5.9.3山地旅游联动营销应体现积极,应有互联网+营销,应有联动式宣传及新媒体营销。

5.9.4应具有较好的国际营销和国际满意度。

6建设评价

评价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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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公正性

评价基准应保持一致,评价程序应客观、科学,评价过程与结果应公正。

6.1.2公开性

评价指标和程序应公布,允许被评价主体查阅、复制,座谈会及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应允许新闻媒

介采访、报道和评论。

6.1.3持续改进性

可实行自评、材料初审现场审查和监督复审,允许申报城市主动撤回、中止、终止评审,申报城市

应不断地自我发现问题、自我改进,提升建设质量。

评价目的

加强山地旅游城市建设的管理,提高山地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促进山地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

步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评价分类

6.3.1自我评价

自查自评,内容应包括制作自我评价计划表,填写山地旅游城市建设评价计分表,撰写内部审核评

价报告,对自评不合格指标进行情况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6.3.2第三方评价

6.3.2.1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山地旅游城市建设进行评价。

6.3.2.2第三方评价过程为山地旅游城市建设文件审查。

评价程序

山地旅游城市建设的评价按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进行:

a)建立山地旅游城市建设等级评定专家库,每次评定时,从专家库中抽取5或7名专家组成专

家组,专家组包括山地旅游专家1~2名,规划专家1~2名,相关产业专家1~2名,行业管

理专家1~2名,环保、环评专家1~2名;

b)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申报数据的审核,组织专家组开展实地踏勘,形成评价报告,并进

行综合打分;

c)评价工作完成后,评价报告递交管理部门。如认为有些打分明显有误,可提请复核。复核后

形成终审决定。评价通过后,管理部门商请相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终审结果由管理部门正

式公告,并颁发证书和标志物;

d)评价工作每三年举行一次。证书有效期三年;

e)评价结果的运用与持续改进;

f)对未通过复核或在山地旅游城市等级评价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的城市,将提出通报并限期改

正,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级别,收回证书和标志物。

评价方法

6.5.1建设指标

6

DB52/T1401.40—2022

山地旅游城市指标体系与评分设置见表1。

表1山地旅游城市指标体系与评分设置

序号评价项目设置分值(单位:分)

1山地旅游规划推进与规模效应8

2山地旅游开发与布局16

3山地旅游安全7.5

4山地旅游城市风貌8

5山地旅游功能性服务体系13.5

6山地旅游城市生态文明14.5

7山地旅游业态经营规范19.5

8山地旅游教育6

9山地旅游营销与品牌建设7

总分100

6.5.2结果表达方式

评价结果按三星至五星共三个级别进行划分:

a)总分值达到90分及以上,评价结果为五星山地旅游城市;

b)总分值达到75分及以上,评价结果为四星山地旅游城市;

c)总分值达到60分及以上,评价结果为三星山地旅游城市。

6.5.3计分方法

山地旅游城市建设评价细则见附录A,规定分值包括小项分值、分项、次项或分档分值,按各小项

所得分值相加计算总分值。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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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规范性)

山地旅游城市建设评价细则

A.1山地旅游城市建设评价细则见表A.1。

表A.1山地旅游城市建设评价细则

规定分值评分

序号评价内容及要求小分次分自查

项项项档评评

1山地旅游规划推进与规模效应(8分)

1.1山地旅游发展规模与质量2

1.1.2.1近三年来旅游人均消费持续提升1

1.1.2.2旅游总收入占GDP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

1.2旅游业对当地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1

1.2.1旅游业发展促进了当地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的改善0.5

1.2.2城镇登记失业率近三年平均值<4.5%0.5

1.3山地旅游规划1.5

城市旅游规划突出贵州奇特生态、独特气候、原生民族文化与

1.3.10.5

厚重历史

城市旅游规划强调对于坡度、高度及喀斯特地貌等脆弱生态环

1.3.20.5

境的保护

1.3.3城市旅游规划符合DB52/T1507的要求0.5

1.4旅游法律法规与规章2

1.4.1政府发布旅游业管理规范性文件1

1.4.2法规决议1

1.4.2.1有综合性的旅游法规(县级市有转发文件)0.5

1.4.2.2人大发布规范旅游管理的决定或决议0.5

1.5山地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1.5

1.5.1有实施山地旅游相关标准0.5

1.5.2相关部门对山地旅游相关标准实施有监督检查1

2山地旅游开发与布局(16分)

2.1山地旅游景观与休闲设施6

2.1.1旅游景观1.5

(1)城市有世界自然或物质文化遗产1.5

没有(1),但城市有国家级旅游资源(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2)1

园、风景名胜区等)

没有(1)和(2),但城市有山地旅游特色的AAA级及以上景

(3)0.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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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规定分值评分

序号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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