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652.6-2018 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 第6部分:休闲农庄

DB11/T 652.6-2018 The Basic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on of Rural Tourism Characteristic Forms - Part 6: Leisure Farm House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652.6-2018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9-29
实施日期
2019-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A12

备案号:60709-2018

DB11/T652.6XXXX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652.6—2018

代替DB11/T652.6—2009

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

第6部分:休闲农庄

Basicrequirementsandevaluationsforspecialruraltourismcategories

—Part6:Leisuregrange

2018-09-29发布2019-0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652.6—2018

前言

DB11/T652《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国际驿站;

——第3部分:采摘篱园;

——第4部分:乡村酒店;

——第5部分:养生山居;

——第6部分:休闲农庄;

——第7部分:生态渔家;

——第8部分:山水人家;

——第9部分:民族风苑;

——第10部分:葡萄酒庄;

……

本部分为DB11/T652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11/T652.6—2009《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6部分:休闲农庄》。与

DB11/T652.6—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业态的英文名称,将“Leisurefarm”修改为“Leisuregrange”;

——修改了对住宿部分的要求;

——增加了对特色文化与服务方面的要求。

本部分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蔡红、宋宇、周卫民、王粤、赵广朝、王清、张靖、李辉、于军、李化、王保

仁、滑欣、彭丽丽、邢馨月、刘春婷、谢陆源、张翼。

本部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DB11/T652.6—2009。

I

DB11/T652.6—2018

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

第6部分:休闲农庄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休闲农庄应具备的基本要求与评定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休闲农庄的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18973—2016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DB11/307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652.1—2018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基本要求及评定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DB11/T652.1—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休闲农庄leisuregrange

以乡村生态环境、生产过程、生活方式为核心经营业务,为旅游者提供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旅游体

验等服务的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服务单位。

4基本要求

4.1通用要求

应符合DB11/T652.1—2018第4章的要求。

4.2环境、景观与建筑

4.2.1占地规模应不小于100亩,涉农生产经营面积不低于50%。

4.2.2整体环境优美,公共场所无垃圾杂物,水面无污染,空气自然清新。

4.2.3环境与景观应分布合理、相互协调。

1

DB11/T652.6—2018

4.2.4休闲农庄农业主题定位明确,特色突出。

4.2.5整体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4.2.6建筑外观、形式、色彩、材料及空间尺度与周围环境协调。

4.2.7应实现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覆盖与使用。

4.3公共服务

4.3.1休闲农庄及其周边可提供停车场所。

4.3.2可提供无障碍设施。

4.4住宿服务

4.4.1休闲农庄附近2km内可提供住宿服务,应根据游客规模和需求,确定接待房间、床位数量及档次。

4.4.2客房整洁卫生,无异味,卫生间设施齐全完好。

4.4.3家具、门窗、墙壁装饰应有主题特色或乡村特色。

4.5餐饮服务

4.5.1接待能力应不少于50个餐位且包间不少于5间。

4.5.2室内装饰美观,文化氛围浓厚,农业文化主题突出且有地域特色。

4.5.3应提供乡村地域特色菜品,使用自产农副产品的比例应达到50%以上,有典型农家菜、时令菜。

4.6特色文化与服务

4.6.1休闲体验特色突出,项目组织安排合理。

4.6.2有与农业生产、经营等相关的休闲体验基地。

4.6.3宜有可供参观的传统种植业、养殖业及高新技术农业设施设备、工艺技术和成果展示的项目及场

所。

4.6.4宜有小面积地块供游客租种并提供代种代管业务及咨询、指导服务。

4.6.5应有与当地地域人文特色相结合的休闲娱乐项目及可供游客参与的农事、节庆类民俗文化活动。

4.6.6宜有针对不同年龄层次人群的休闲健身活动项目。

4.6.7宜提供结合乡村特色或主题特色的亲子活动。

4.6.8宜有文化传播、知识普及类的项目及场所。

5评分要求

5.1应符合DB11/T652.1—2018第5章的要求。

5.2应按照附录A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2

DB11/T652.6—201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休闲农庄评分细则

表A.1给出了休闲农庄的评分表。

表A.1休闲农庄评分表

赋分得分

大分次小自评

序号评定项目项项分项检定

1环境、景观与建筑22

1.1环境6

1.1.1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2012规定的二级标准1

1.1.2水污染物排放符合D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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