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703-2008 旗袍

GB/T 22703-2008 Qipao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22703-2019 |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2703-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2-31
实施日期
2009-08-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9)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旗袍的要求、检验方法、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旗袍。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市服装研究所、江苏省纤维检验所、南京荣萍服装有限公司
起草人:
徐援朝、许鉴、杨荣萍、聂雅渊、王昕、施琴、王宏明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2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1.020

Y76O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703—2008

旗袍

Qipao

2008-12-31发布2009-08-01实施

发布

GB/T22703—2008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SAC/TC219)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服装研究所、江苏省纤维检验所、南京荣萍服装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援朝、许鉴、杨荣萍、聂雅渊、王昕、施琴、王宏明。

T

GB/T22703—2008

旗袍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旗袍的要求、检验方法、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旗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1335.2服装号型女子

GB/T2910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2911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1-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

GB/T3922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4802.1纺织品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圆轨迹法

GB/T4841.3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2/1、1/3、1/6、1/12、1/25

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5711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干洗色牢度

GB/T7573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8427-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氤弧

GB/T8630纺织品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GB/T15557服装术语

GB/T17592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18132丝绸服装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21295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

FZ/T0105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01057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80002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80004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

FZ/T80007.1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力测试方法

FZ/T80007.3使用粘合衬服装耐干洗测试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15557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GB/T22703—2008

4要求

4.1使用说明

成品使用说明按GB5296.4和GB18401的规定执行。

4.2号型规格

4.2.1号型设置按GB/T1335.2的规定执行。

4.2.2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按GB/T1335.2的有关规定自行设计。

4.3原材料

4.3.1面料

按有关纺织面料标准选用达到本标准质量要求的面料。

4.3.2里料

采用与所用面料的性能、色泽相适宜的里料。

4.3.3辅料

4.3.3.1衬、垫肩

采用与所用面料的性能、色泽相适宜的衬和垫肩。

4.3.3.2缝线

采用适合所用面辅料、里料质量的缝线;绣花线的性能与面料相适应;钉扣线应与绊扣的色泽相适

宜,钉商标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装饰线除外)。

4.3.3.3纽扣、拉链及金属附件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纽扣(装饰扣除外)、拉链及金属附件,无残疵。纽扣、附件经洗涤和熨烫后不

变形、不变色、不生锈。

4.4经纬纱向

色织格料纬斜度不大于3%,前身底边不允许倒翘.

4.5色差

大身的表面部位色差高于4级,里料的色差不低于3-4级,覆粘合衬所造成的色差不低于3-4级,其

他部位色差不低于4级。

4.6对条对格

4.6.1面料有明显条格在1.0cm及以上的按表1规定。

表1单位为厘米

部位名称对条、对格规定备注

遇格子大小不一致,以衣长二分之

左右前身条料顺直、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0.3。

一上部为主。

3cm以下格料不对横,1.5cm以下

长袖条格顺直,以袖山为准,两袖对称,互差不大于0.5。

不对条。

3cm以下格料不对横,1.5cm以下

短袖条格顺直,以袖口为准,两袖对称,互差不大于0.5。

不对条。

袖与前身袖肘线以上与前身格料对横,两袖互差不大于0.5。—

背缝条料对条,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0.3。—

摆缝格料对横,袖窿10.0以下互差不大于0.4。—

注:特殊设汁不受此限。

2

GB/T22703—2008

4.6.2倒顺毛(绒)、阴阳格面料,全身顺向一致(长毛面料,全身上下顺向一致,特殊设计除外)。

4.6.3特殊图案面料以主图为准,全身顺向一致。

4.7外观疵点

成品各部位的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2规定,成品各部位划分见图1,每个独立部位只允许疵点一

处,未列入本标准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2相似疵点执行。

表2

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

疵点名称

1号部位2号部位3号部位

粗于一倍粗纱(二根)不允许不允许0.3cm〜1.0cm

粗于二倍粗纱(三根)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双经双纬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浅油纱不允许不允许0.5cm〜1.0cm

色档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斑疵(油、锈、色斑)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图1

4.8缝制

4.&1针距密度按表3规定(特殊设计除外)。

GB/T22703—2008

表3

项目针距密度备注

明暗线3cm不少于12针

包缝线3cm不少于9针

手工针(翘边)3cm不少于5针肩缝、袖窿、领子:3cm不少于7针

细线1cm不少于12针机锁眼

锁眼

粗线1cm不少于9针手工锁眼

细线每眼不少于8根线

钉扣缠脚线高度与止口厚度相适应

粗线每眼不少于6根线

4.8.2各部位缝制线路顺直、整齐、平服、牢固。

4.8.3底面线松紧适宜,无跳线、断线。起落针处应有回针。

4.8.4领子平服,领面松紧适宜。

4.8.5绡袖圆顺,前后基本一致。

4.8.6滚条、压条要平服,宽窄一致。

4.8.7所有外露的缝份应包缝。

4.8.8各部位缝份不小于0.8cm。

4.8.9锁眼定位准确,大小适宜,扣与眼对位,整齐牢固。纽脚高低适宜,线结不外露。

4.8.10商标、号型标志、成分标志、洗涤标志等应位置端正,清晰准确。

4.8.11各部位缝纫线迹30cm内不得有连续跳针和两处单跳,链式线迹不允许跳针。

4.8.12装饰物(绣花、镶嵌等)牢固、平服。

4.8.13手盘的纽和扣整齐、美观。

4.8.14门襟牢固、开叉止口顺直,不反吐、无内反翘、无皱折。

4.8.15旗袍拉链松紧平直、无折皱。

4.9规格允许偏差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允许偏差按表4规定。

表4单位为厘米

部位名称规格允许偏差

领大i0.5

衣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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