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0010-2020 口内成像牙科X射线机专用技术条件
YY/T 0010-2020 Particular specifications for dental intra-oral X-ray equipment
基本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口腔内X射线影像接收器,用于拍摄牙齿X射线照片的X射线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口腔外X射线影像接收器成像的X射线机。
发布历史
-
2002年01月
-
2002年09月
-
2008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泰州中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锐珂牙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王亚南、张庆、孙维俊、张勇、张富涛
- 出版信息:
- 页数:11页 | 字数:2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1.040.50
c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T0010一2020
代替YY/T0010一2008
口内成像牙科X射线机专用技术条件
Particularspecificationsfordentalintra-oralX-rayequipment
2020-06-30发布2021-06-01实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YY/T0010-2020
前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Y/T0010-2008(口腔X射线机专用技术条件L
本标准与YY/T0010-2008相比,主要技术参数变化如下t
一一修改了标准名称,将“口腔X射线机专用技术条件”改为“口内成像牙科X射线机专用技术条
件”.
一一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中第1章〉;
一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中第3章〉;
一一一修改了分类(见4.1,2008年版中4.1);
一一修改了组成(见4.2,2008年版中4.2);
一一修改了X射线管电压的调节范围要求[见5.3.la),2008年版中5.3.la)];
一一修改了加载时间的要求〈见5.3.3,2008年版中5.3.3)i
一一修改了电流时间积的调节范围要求[见5.3.4a),2008年版中5.3.4a)];
一一修改了焦点至皮肤距离的限值〈见5.4.2,2008年版中5.4.2)l
←一删除了原标准中关于口腔顿面全景X射线机的相关内容(见2008年版中4.1、4.2、5.3、5.4、
5.5);
一一增加了手持式牙科X射线机的相关要求(见5.3.的;
一一增加了带有电子X射线影像接收器产品的线对分辨率、低对比度分辨率、影像均匀性的要求
及试验方法(见5.4.3、5.4.4、5.4.5和6.4.3、6.4.4、6.4.5)i
一一增加了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
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泰州中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锐坷牙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亚南、张庆、孙维俊、张勇、张富祷.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ZBC43003-19851
一-YY0010-19901
一-YY/T0010-2002;
-一-YY/T0010-2008.
YY/T0010-2020
口内成像牙科X射线机专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口内成像牙科X射线机〈以下简称牙科机〉的术语和定义、系统构成、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口腔内X射线影像接收器,用于拍摄牙齿X射线照片的X射线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口腔外X射线影像接收器成像的X射线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9706.3-2000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2诊断X射线发生装置的高压发生器安全专用要求
GB9706.11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医用诊断X射线源组件和X射线管组件安全专用要求
GB9706.12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
护通用要求
GB9706.14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9706.15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1.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GB/T19042.4-2005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第3-4部分z牙科X射线设备成像性能
验收试验
yy0505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YY/T0291医用X射线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9706.l、GB9706.3-2000、GB9706.11、GB9706.12、GB9706.14、GB9706.15、GB/T19042.4-2005、
yy0505、YY/T029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口内inte问时
与牙科X射线成像有关,其中X射线影像接收器整个或者部分位于口腔内.
3.2
牙科X射线机dentalX-rayunit
使用日内X射线影像接收器,用以拍摄牙齿X射线照片的X射线机.
3.3
电子X射线’也像接收器el配tronicX-rayimager配:eptor
采用电子转换方法的X射线影像接收器.
3.4
伸缩霄telescopicarm
牙科X射线机中与X射线管头连接的活动机构.
YY/T0010-2020
3.5
X射线组合机头X-raymonoblockassembly
包括了高压变压组件的X射线管组件.
4系统构成
4.1按结构及安装使用方式分类如下:
a)固定式;
b)移动式z
c)便携式z
d)手持式.
4.2牙科X射线机的组成如图l所示.
牙科X射线机一般由X射线发生装置和伸缩臂等附件组成,可能带有X射线影像接收器等酣属
设备.
口内成.
牙科X射线机
编lib设备
X射线发生霉
f如.电子X射线
彤’-~仪器〉
X射线.组件
(X射线’!f!k)
图1牙科X射线机的构成
5要求
5.1工作条件
5.1.1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牙科机的工作环境条件应满足:
a)环境温度:10℃~40·c;
b)相对湿度:30%~75%;
c)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5.1.2电洒条件
牙科机的工作电源条件应满足:
2
YY/T0010-2020
a)制造商规定的电源电压及相数,网电压波动应不超过标称值的士10%;
b)电源频率:50Hz士lHz;
c)制造商规定的电源电阻[规定适应的电源电阻应不小于GB9706.3-2000中10.2.2a)表101
规定的值L
d)制造商规定的电源容量.
5.2电功率
5.2.1最大输出电功率
制造商应规定导致最大输出电功率的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的相应组合.
5.2.2标称电功率
制造商应规定在加载时间为0.1s,X射线管电压为100kV时,牙科机所能提供的以kW为单位的
最大恒定电功率输出作为给出的标称电功率.如果这个值不能预选,可用最接近100kV的X射线管
电压值和最接近的加辑时阅值,但不应短于0.1s.
标称电功率应与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以及加载时间的组合一起给出.
5.3加载因素及控制
5.3.1X射线管电压
X射线管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制造商应规定X射线管电压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方式,并应符合以下规定:可采用管电压固定
和管电压可调节两种形式,管电压应不低于60kV;如采用分挡调节,相邻挡管电压增量应不
超过5kV;
b)制造商应规定X射线管电压值的偏差,但至少应符合GB9706.3-2000中50.103.1的要求.
5.3.2X射线管电流
X射线管电流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制造商中应规定X射线管电流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方式,并应符合以下规定:可采用管电流固
定、管电流分挡调节,或电流时间积调节三种方式;最大管电流选择范围应ζ10mA;
b)制造商应规定X射线管电流值的偏差,但至少应符合GB9706.3-2000中50.103.2的要求.
5.3.3加戴时闸
加载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制造商应规定加载时间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方式z分档数应按优先数系RlO或R20系列选取s
b)制造商应规定加载时间值的偏差,但至少应符合GB9706.3-2000中50.103.3的要求.
5.3.4电流时间积
如有电流时间积指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制造商应规定电流时间积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方式,并应符合以下规定:应满足5.3.2a)和
5.3.3a)中管电流和加载时间组合要求;对于每一挡管电压,其最高与最低电流时间积比值应
不小于16;
b)制造商应规定电流时间积值的偏差,但至少应符合GB9706.3-2000中50.103.4的要求.
3
YY/T0010-2020
5.3.5防过载
牙科机应有防过载措施,保证加载因素的选择不会超过X射线管的额定容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
中给出的最大加载因素组合.
5.3.6手持式牙科帆
5.3.6.1随附文件
手持式牙科机应在随附文件中提供:
a)对操作者的泄漏辐射和杂散辐射值;
b)避免因为X射线源组件在加载期间的动作而造成图像降级方面的指导z
c)指定的有效占用区域的说明图纸及尺寸;
d)制造商指定的用来评价对操作者泄漏辐射及杂散辐射的方法,以及因为动作导致图像降级方
面的方法.
5.3.6.2手持式牙科机表面的遗漏辐射
手持式牙科机可接触的表面〈不包括X射线出线口〉,泄漏辐射值应不大子0.25mGy/h.
5.4成像性能
5.4.1X射结束的限制和校准
设备上标记和记录的X射线野尺寸与X射线野实际尺寸的准确度应符合制造商规定的误差.
5.4.2焦点至皮肤距离
牙科机的焦点至皮肤距离应不小20cm.
5.4.3线对分辨率
带有电子X射线影像接收器的牙科机,制造商应规定线对分辨率.
5.4.4低对比度分孵事
带有电子X射线影像接收器的牙科机,制造商应规定低对比度分辨率.
5.4.5影像均匀性
带有电子X射线影像接收器的牙科机,制造商应规定牙科机的影像均匀性的最大值及所使用的
SID和加载因素.除非制造商另有声明,影像规定采样点的灰皮值标准差R与规定采样点的灰皮值均
值vm之比应不大于2.5%.
5.5机键装置性能
5.5.1机架的机械性能
除非另有规定,机架的机械性能应满足z
a)X射线管头调节应灵活,在调节范国内应稳定、平衡,定位可靠s
b)X射线管头竖直移动范围应不小于100mm,前后移动范围应不小于600mm,启动力不大于
3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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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NY/T 2252-2012 槟榔黄化病病原物分子检测技术规范 2012-12-07
- NY/T 2249-2012 菠萝凋萎病病原分子检测技术规范 2012-12-07
- NY/T 2250-2012 橡胶树棒孢霉落叶病监测技术规程 20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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