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试验
65 农业
77 冶金
  • T/CRIA 17002-2019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行
    译:T/CRIA 17002-2019 Shoe Industry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适用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鞋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制鞋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以橡胶、塑料、热塑性弹性体为原料生产鞋底、鞋跟等鞋材生产企业或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4.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4.3工艺控制要求5.监测要求5.1一般要求5.2监测与分析6.实施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01-22 | 实施时间: 2019-05-01
  • DB12/ 856-2019 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行
    译:DB12/ 856-2019 Lead-acid battery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2机电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12)天津市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01-09 | 实施时间: 2019-02-01
  • DB3301/T 0277-2018 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废止
    译:DB3301/T 0277-2018 DB3301/T 0277-2018 VOCs Emission Standard for Key Industrial Enterprise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涂装、化学纤维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气浓度排放控制、管理、监测和监督要求。 汽车、船舶、飞机等维修行业参照本标准中工业涂装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气浓度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气浓度的排放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12-30 | 实施时间: 2019-01-30
  • T/ZGXX 0002-2018 合成洗衣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行
    译:T/ZGXX 0002-2018 Synthetic detergent industry atmospheric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
    适用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利用高塔喷粉生产合成洗衣粉工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合成洗衣粉高塔喷粉工艺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合成洗衣粉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1.1 合成洗衣粉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分为两级;1 级适用于一般地区,2 级适用于大气污染物防治重点地区;见表 1。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m3)排放级别生产工序设 备排放浓度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级高塔喷粉喷粉塔8080150排气筒或管道气提老化分离器50——2级高塔喷粉喷粉塔5050100气提老化分离器50——4.1.2 重点地区的企业建议执行2级限值,其他地区建议执行1级限值。执行2级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4.2排气筒高度规定4.2.1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其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4.2.2排气筒高度如果达不到 4.2.1规定时,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排放级别排放浓度限值的 50%执行。4.3管理要求4.3.1企业应建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运行记录台账。4.3.2企业启动和停产时段内喷粉塔出口废气在线监控上传数据或手工监测结果可不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但不作为免除其它法律责任依据。启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4 小时,停产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5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5.1监测采样与分析方法5.1.1对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规范的永久性测试孔、采样平台和排污口标志。5.1.2安装污染物连续监测系统的要求,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的规定执行。各地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要求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大气污染物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及管理按HJ 75、HJ 76规定执行。5.1.3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采样方法、采样频次、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G76水处理剂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12-30 | 实施时间: 2019-03-30
  • DB61/T 941-2018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现行
    译:DB61/T 941-2018 The emission limits for atmospheric pollutants in key industries in Guanzhong area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关中地区水泥、炼焦化学、钢铁、有色金属、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陶瓷和砖瓦重点 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关中地区现有及新建上述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12-29 | 实施时间: 2019-01-29
  • DB12/ 059-201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行
    译:DB12/ 059-2018 The emission standard for offensive pollutant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12)天津市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12-27 | 实施时间: 2019-01-01
  • DB61/ 1226-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行
    译:DB61/ 1226-2018 Boiler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12-26 | 实施时间: 2019-01-26
  • DB21/T 307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紫外吸收法 废止
    译:DB21/T 3073-2018 The determination of sulfur dioxide in pollutant emissions from fixed sources using ultraviolet absorption method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15大气环境有毒害物质分析方法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21)辽宁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12-25 | 实施时间: 2019-01-25
  • DB21/T 3072-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可见吸收法 废止
    译:DB21/T 3072-2018 The determination of nitrogen oxides from fixed pollution sources using UV-visible absorption method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15大气环境有毒害物质分析方法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21)辽宁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12-25 | 实施时间: 2019-01-25
  • DB45/T 1918-2018 纳米平板陶瓷膜水质净化器技术条件 废止
    译:DB45/T 1918-2018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nano-plate ceramic membrane water purifier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5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12-20 | 实施时间: 2018-12-31
  • DB3301/T 0250-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止
    译:DB3301/T 0250-2018 Boiler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气黑度、雾滴和颗粒物、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未涉及到的烟气中的污染物,执行国家及浙江省相应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辖区内燃煤、燃气、燃油电厂锅炉,各种比例掺烧污泥的燃煤热电厂锅炉,燃煤、燃气、燃油、燃生物质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和层燃炉等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炭黑尾气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燃油、燃气的溴化锂机组,参照本标准中相应燃油、燃气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焚烧炉)。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辖区内现有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的锅炉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对于符合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11-10 | 实施时间: 2018-12-10
  • DB31/ 1098-2018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行
    译:DB31/ 1098-2018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管理要求,以及标准的监督实施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畜禽养殖场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管理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1)上海市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09-30 | 实施时间: 2019-01-01
  • DB33/ 2146-2018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行
    译:DB33/ 2146-2018 Industrial painting process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09-30 | 实施时间: 2018-11-01
  • DB13/ 2169-2018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现行
    译:DB13/ 2169-2018 Steel industry ultra-low emission standards for air pollutant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09-19 | 实施时间: 2019-01-01
  • DB13/ 2863-2018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现行
    译:DB13/ 2863-2018 The ultra-low emission standard for air pollutants in the coking chemical industry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09-19 | 实施时间: 2019-01-01
  • DB21/ 3011-2018 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行
    译:DB21/ 3011-2018 The emission standard for air pollutants of magnesia refractory materials industry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21)辽宁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08-09 | 实施时间: 2019-01-01
  • DB51/T 2526-2018 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检验规范 废止
    译:DB51/T 2526-2018 Oil and gas recovery equipment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s for storage facilitie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检验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检测条件,准备工作,检测和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的检验。 本标准涉及某些有危险的材料、操作和设备,但是无意对与此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都提出建议。因此,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确定有适用性的管理制度。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51)四川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07-23 | 实施时间: 2018-08-01
  • DB35/ 1784-2018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现行
    译:DB35/ 1784-2018 DB35/ 1784-2018 Emissions standards for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the printing industry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印刷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5)福建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07-16 | 实施时间: 2018-09-01
  • DB35/ 1782-2018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现行
    译:DB35/ 1782-2018 Industrial enterprise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emission standard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合成革与人造革制造、木材加工、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及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5)福建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07-16 | 实施时间: 2018-09-01
  • DB35/ 1783-2018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现行
    译:DB35/ 1783-2018 Industrial Painting Process Emission Standards for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涉涂装工序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业涂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 理,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的相关规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5)福建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8-07-16 | 实施时间: 2018-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