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614-2011 熟制花生(仁)

SB/T 10614-2011 Roasted peanut and kernel

行业标准-商业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0614-2011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商业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7-07
实施日期
2011-1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熟制花生和花生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3和3.4定义的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彩虹商贸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中粮花生制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孙美、翁洋洋、梁小鹏、朱迪刚、刘贵雨、李文方、毕守英、王凤军、唐斌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

67.080.10

X24

备案号:33191—2011S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10614—2011

SB/T

熟制花生(仁)

Roastedandkernel

peanut

201

1-07-07发布2们1-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10614—2011

SB/T

目次

前言……………·

1范围…·……一Ⅱ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分类…………2

5要求··……·…2

6试验方法·…··3

7检验规则…·…·…………·…4

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5

10614—2011

SB/T

刖罱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彩虹商贸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中粮花生制品

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日照新华瑞食品有限公司、南阳心

诺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徽记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可居食品有限

公司、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美、翁洋洋、梁小鹏、朱迪刚、刘贵雨、李文方、毕守英、王凤军、唐斌。

10614—2011

SB/T

熟制花生(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熟制花生和花生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3和3.4定义的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91

GB/T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532花生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1671

GB果、蔬罐头卫生标准

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6565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

GB

19300烘炒食品卫生标准

22165

GB/T坚果炒货食品通则

NY

5319无公害食品瓜子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GB/T22165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花生peanut

hypogaea。

豆科植物落花生属落花生种子。又名落花生,拉丁文名:Arachis

3.2

kernel

花生仁peanut

豆科植物落花生属落花生种子去壳后的籽仁。

3.3

熟制花生roasted

peanut

以花生果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干燥、烤制、水煮或其他熟制工艺制成的产品。

3.4

kernel

熟制花生仁roastedpeanut

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干燥、烤制、油炸、裹衣、水煮或其他熟制工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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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成的产品。

3.5

kernel

虫蚀粒iHjured

花生果及花生仁表面有虫眼且伤及籽仁的颗粒。

3.6

kernel

霉变粒mould

花生仁呈现黑色、棕色、褐色或口尝有苦味的颗粒。

3.7

kernel

生芽粒sprouted

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

4分类

产品按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

1)烘炒类:炒花生、烤花生、裹衣花生、炒花生仁

2)油炸类:油炸花生仁、裹衣花生仁;

3)其他类:水煮花生,水煮花生仁。

5要求

5.1原料

花生和花生仁应符合GB/T1532的规定。

5.2辅料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3感官

感官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要求

要求

项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水煮花

炒花生烤花生炒花生仁裹衣花生油炸花生仁裹衣花生仁水煮花生

生仁

花生外观基本外表基本为外表椭球

果仁椭

完整,籽仁颗粒饱椭圆形或圆形,状或球状,内花生外花生

球状,允许

满,允许有少量籽内仁花生仁呈花生仁呈整仁花生仁呈形基本完仁外观

外有少量脱

仁收缩,霉变粒完整椭球状、无料或半粒,无色完整椭球状、整,霉变粒完整,呈

观皮花生仁、

≤1.0%,虫蚀粒色泽异常,产品泽异常无色泽异常,≤1.O%,虫椭球状

无色泽异

≤1.0“,生芽粒允许有少量的产品允许有蚀粒≤1.0“或球状

常粒

≤2“粘连少量的粘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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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续)

要求

项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水煮花

炒花生烤花生炒花生仁裹衣花生油炸花生仁裹衣花生仁水煮花生

生仁

具有该产品应有之色泽,色泽均匀

滋味爽口,微软,口

口具有该产品应秘哺无黼无哈喇味味适中,不同口味具有

味c无嚣票淼r撒胜·其特有的滋味、无哈

喇味

正常视力无可见外来杂质

5.4水分

水分应符合表2要求。

表2水分指标

指标

项目

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l水分/(g/tOOg)≤8

5.5卫生指标

烘炒类产品应符合GB19300的规定;油炸类产品应符合GB16565的规定;其他类产品重金属指标应

符合GB11671的规定,其他指标应符合GB19300规定;二氧化硫(SOz)含量应符合NY5319的规定。

5.6食品添加剂

2760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5.7净含量要求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6.1.1通用方法

lx~500

在光亮度为300lx条件下,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用目测检查色泽、颗粒形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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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和杂质,带壳产品应去除外壳后用目测检查仁的色泽;嗅其气味,尝其滋味与口感,做出评价。

6.1.2虫蚀粒

用四分法从抽样样品中称取500g左右样品,挑出虫眼粒,带壳的剥开后,数其虫蚀粒数量,按式

(1)计算虫蚀粒指标:

,一生×100%…………(1)

,I

式中:

,——产品的虫蚀粒指标,%;

一,——虫蚀粒数,单位为个;

n——称取500g左右样品的总数,单位为个。

6.1.3霉变粒

取检验过虫蚀粒指标的样品,数其霉变粒数量,按式(2)计算霉变粒指标:

∞一n2×100%…………(2)

n

式中:

”——产品的霉变粒指标,%;

n:——霉变粒数,单位为个;

n——称取500g左右样品的总数,单位为个。

6.1.4生芽粒

取检验过霉变粒指标的样品,数其生芽粒数量,按式(3)计算生芽粒指标:

∞一n3×100%…………(3)

n

式中:

w——产品的生芽粒指标,%;

‰——生芽粒数,单位为个;

”——称取500g左右样品的总数,单位为个。

6.2水分

按GB/T5009.3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6.3净含量测定

按照JJF1070中有关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感官要求、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总数(有此要求的)、大肠菌群、净含量指标。

7.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5.3~5.7中的所有项目指标,正常情况下每年检验2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

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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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行型式检验:

a)工艺或原材料发生重大改变时;

b)产品投产鉴定前;

c)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

7.3检验组批和抽样

同一班次或同批原料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个检验批,从每批产品不同部位随机抽取6袋(不足

500

g的加量抽取),分别做感官、理化指标、卫生指标检验,留样。

7.4判定规则

7.4.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7.4.2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4.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取样对

不符合项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中如仍有指标不符合

本标准,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签、标志

8.1.1产品预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产品标志应符合相关规定。

8.1.2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GB/T]91的规定。

8.2包装

8.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包装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采用马口铁罐

或软罐作包装时,应符合相关罐头包装物标准的要求。

8.2.2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不易散包。

8.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有篷盖。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晒。

8.4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清洁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潮湿的物品混贮,产

cm

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10t:21"、离墙20cm以上,中间留有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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