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B/T 216-1995 电池级混合稀土金属

XB/T 216-1995 Misch metal of making battery

行业标准-稀土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XB/T 216-199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稀土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95-11-10
实施日期
1996-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计委稀土办公室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包头钢铁稀土企业集团
起草人:
马婕、顾明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XB

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行业标准

xB/T216一1995

:曰

电池级1七匕合稀土金属

Mischmetalofmakingbattery

1995-11-10发布1996一12一01实施

国家计委稀土办公室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行业标准

电池级混合稀土金属XB/T216一1995

Mischmetalofmakingbattery

,主皿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级混合稀土金属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经熔盐电解法生产的、供制作镍氢电池用的混合稀土金属。

2引用标准

GB817。数值修约规则

GB/T12690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

GB/T14635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

3技术要求

3.1化学成分

产品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如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议。

表1

化学成分.%‘

产品牌号RE主要稀土含量非稀土杂质.不大子

不小于La/RECe/REPr/RENd/RESm/REFeMgSiMO+WZnC

RELa-55D9953^-57<58^1228^-32<0.20.30.10.030.050.050.08

RELa-SOD9948^52<58--1233^37<020.30.10.030.050.050.08

RELa-45D9943--47<58^-1235^39<0.20.30.10.050.050.050.08

RECe-55D9920^-2453^-573-714--18<0.20.50.10.030.050.070.05

RECe-50D9925^-2948.523^-71418<0.20.50.10.030.050.070.05

RECe-45D99<543^-478--1238^-42<0.20.50.10.030.050.070.05

3.2外观

3.2.1产品为铸态金属,新截面为银灰色。

3.2.2金属锭表面应清洁,无明显的机械夹杂物。

试验方法

4.1产品中稀土(RE)总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4635的规定进行。

国家计委稀土办公室1995-11一10批准1996-12一01实施

XB/T216一1995

4.2产品中铁、镁、硅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的规定进行.

4.3产品中主要稀土含量和其余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按供方现行方法进行.

4.4数值修约规则按GB8170的规定进行。

4.5产品外观用目视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5.1.1产品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井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可在收到产

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

共同取样。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的检验。

5.4取样与制样

1;裁取样件数按表2的规定进行。

表2

金属量.kg1^-56^-1011^-5051^-100101^-200201-500

取样数.块123458

取样时,用直径5^10mm的钻头在金属锭上下两面各钻3点以上,距锭块表面。5^-1.0mm的

钻屑应弃去,然后钻取试样并立即放入带盖的磨口瓶中。

5.5检验结果判定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

若仍有一项结果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产品装入双层塑料袋中,抽真空密封后装入铁桶中(包装形式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每桶净

重50kg,桶外应有明显标志,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净重、毛重、出厂日期及“防潮”标

志或字样。

6.2产品需存放干燥处,不得露天放置,不得靠近高温和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运输时严防受潮及碰

撞。不得将金属锭暴露于空气中,以防氧化变质。

6.3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c.牌号、批号、净重、毛重、件数;

d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e.本标准编号;

f检验日期;

9.出厂日期。

xs/T216一199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稀土行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包头钢铁稀土企业集团负贵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婕、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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