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616-2011 熟制山核桃(仁)
SB/T 10616-2011 Roasted hickory
基本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3.1和3.2 定义的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发布历史
-
2011年07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安徽詹氏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三明食品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周学军、詹权胜、尹文明、宋宗庆、翁洋洋、徐星魏、吴昌连、赵文革、何旭东、朱作朋
- 出版信息:
- 页数:12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7.080.10
X24
备案号:33193—2011S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616—2011
熟制山核桃(仁)
Roasted
hickory
20
11一07—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10616—2011
SB/T
目次
前言……···……·
1范围…···……Ⅱ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分类……·……………··……2
5要求…………2
6试验方法…·………………··4
7检验规则……4
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5
10616—2011
SB/T
刖吾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安徽詹氏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三明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好
大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真心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华隆食品有限公司、武汉旭东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小刘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学军、詹权胜、尹文明、宋宗庆、翁洋洋、徐星魏、吴昌连、赵文革、何旭东、
朱作朋。
Ⅲ
10616—2011
SB/T
熟制山核桃(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熟制山核桃和仁(以下简称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和3.2定义的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1671果、蔬罐头卫生标准
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6326坚果食品卫生标准
GB
16565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
GB
19300烘炒食品卫生标准
GB/T22165坚果炒货食品通则
NY
5319无公害食品瓜子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E20053第75号)
3术语和定义
GB/T22165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山核桃hickory
胡桃科山核桃属山核桃树的种子,拉丁文名:CaryacathayensisSarg.。
3.2
碧根果pecan
薄壳山核桃
长山核桃
胡桃科山核桃属山核桃树的种子,拉丁文名:Caryaillinoensis(Wangh.)koch.。
10616—2011
SB/T
3.3
kernel
山核桃仁hickory
胡桃科山核桃属山核桃树的种子去壳后的籽仁。
3.4
熟制山核桃roasted
hickory
以山核桃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或其他熟制工艺制成的产品。
3.5
熟制山核桃仁roastedkernel
hickory
以山核桃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油炸或其他熟制工艺制成的产品。
3.6
nut
发芽籽germinated
芽或胚根突破种皮的山核桃。
3.7
油籽oxidizednut
oil—containing
仁肉油脂氧化,外壳呈暗褐色,并挥发出异味的山核桃。
3.8
nut
霉变籽moldy
已霉烂变质的山核桃。
3.9
shell
空壳vacant
没有果仁的山核桃。
4分类
产品按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
1)烘炒类;
2)油炸类;
3)其他类。
5要求
5.1原料
山核桃、山核桃仁应符合GB16326和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2辅料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3感官
感官应符合表1规定。
1
10616—201
SB/T
表1感官要求
要求
项目烘炒类油炸类、烘炒类其他类
山核桃山核桃仁山核桃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允许带有
按不同配料应具有各自不同
白色的盐霜,色泽较均匀。发芽籽率应具有不同品种和加工工艺
外观的色泽,色泽均匀;不得有霉变
≤2%,油籽率≤3%,霉变籽率所形成的外观,色泽较均匀
仁、油籽仁
40.5%。无空籽
应具有不同原料品种和加工工艺呈规则或不规则颗粒状,具有
颗粒和应具有不同品种和加工工艺
所形成的形态,颗粒较均匀,手剥类该产品应有的形态,裹糖类产品
形态所形成的形态,颗粒较均匀
允许有破壳和裂纹存在允许有少量的粘连
清香适口,酥脆肥润,香味、滋
口感清香、酥脆,香味、滋味与气味除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香味、滋
滋味和味与气味纯正,无焦糊味,无哈
纯正,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外,还应具有不同配料、加工
气味喇昧或其他异味,按不同配料应
味,无焦糊味,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方法各自特色的风味
具有各自特色的风味
杂质正常视力无可见外来杂质
5.4水分
水分应符合表2要求。
表2水分指标
项目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l水分/(g/lOOg)≤7.o5.o20
5.5卫生指标
烘炒类产品应符合GB19300的规定;油炸类产品应符合GB16565的规定;其他类产品重金属指
5319
标应符合GB11671的规定,其他指标应符合GB19300的规定;二氧化硫(SOz)含量应符合NY
的规定。
5.6食品添加剂
2760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5.7净含量要求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4881的规定。
应符合GB
3
10616—2011
SB/T
6试验方法
6.1感官
6.1.1在光亮度为300]x~500lx条件下,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用目测检查色泽、颗粒
形态和杂质,带壳产品应去除外壳后用目测检查仁的色泽;嗅其气味,尝其滋味与口感,做出评价。
6.1.2油籽率
用四分法从抽样样品中称取500
g左右的样品,挑选出外壳呈暗褐色、带有出油状的颗粒,称取其
油籽颗粒质量,按式(1)计算油籽率指标:
式中:
w——产品的油籽率指标,单位为克每100克(g/100g);
n,——油籽质量,单位为克(g);
n——500
g左右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6.1.3发芽籽率
取检验过油籽率指标的样品,将其对半剥开后,挑选出芽或胚根突破种皮的颗粒,称取其发芽籽颗
粒质量,按式(2)计算发芽籽率指标:
r—n2×100%“(2)
式中:
,——产品的发芽籽率指标,单位为克每100克(g/lOOg);
n2——发芽籽质量,单位为克(g);
n——500
g左右的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6.1.4霉变籽率
取检验过发芽籽率指标的样品,挑选出已霉烂变质的颗粒,称取其坏籽颗粒重量,按式(3)计算坏籽
率指标:
口一生×100%
n
式中:
u——产品霉变籽率指标,单位为克每100克(g/100g)
n3——霉变籽质量,单位为克(g);
n——500
g左右的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6.2水分
按GB5009.3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6.3净含量测定
按照JJF1070中有关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T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感官要求、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总数(有此要求的)、大肠菌群、净含量指标。
4
10616—2011
SB/T
7.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5.3--5.7中的所有项目指标,正常情况下每年检验2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
行型式检验:
a)工艺或原材料发生重大改变时;
b)产品投产鉴定前;
c)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
7.3检验组批和抽样
同一班次或同批原料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个检验批,从每批产品不同部位随机抽取6袋(不足
500
g的加量抽取),分别做感官、理化指标、卫生指标检验,留样。
7.4判定原则
7.4.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7.4.2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4.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取样对
不符合项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中如仍有指标不符合
本标准,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签、标志
8.1.1产品预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产品标志应符合相关规定。
8.1.2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2包装
8.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包装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采用马口铁罐
或软罐作包装时,应符合相关罐头包装物标准的要求。
8.2.2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不易散包。
8.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有篷盖。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晒。
8.4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清洁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异昧、有腐蚀性、潮湿的物品混贮,产
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中间留有通道。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GB/T 29618.1-2013 现场设备工具(FDT)接口规范 第1部分:概述和导则 2013-07-19
- GB/T 29616-2013 热塑性弹性体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3-07-19
- GB/T 29622-2013 电子商务信用 卖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规范 2013-07-19
- GB/T 29623-2013 贸易与运输状态代码 2013-07-19
- GB/T 29615-2013 汽车液压制动系统用橡胶护罩 2013-07-19
- GB/T 29624-2013 国际贸易托运单样式 2013-07-19
- GB/T 29618.2-2013 现场设备工具(FDT)接口规范 第2部分:概念和详细描述 2013-07-19
- GB/T 29618.315-2013 现场设备工具(FDT)接口规范 第315部分:通信行规集成 MODBUS现场总线规范 2013-07-19
- GB/T 29621-2013 危险货物国际运输单证规范 2013-07-19
- GB/T 29617-2013 数字密度计测试液体密度、相对密度和API比重的试验方法 201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