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34.6-2021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

DB11/T 334.6-2021 DB11/T 334.6-2021 English transl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Chinese signs in public places, Part 6: Education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334.6-2021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9-24
实施日期
2022-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80.10

CCSA2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334.6—2021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

GuidelinesfortheUseofEnglishforPublicSigns

Part6:Education

2021-09-24发布2022-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334.6—2021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译写要求和方法................................................................1

附录A(资料性)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和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英文译法示例.............3

附录B(资料性)教育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8

I

DB11/T334.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33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的第6部分,DB11/T334已经发布了

以下部分:

——通则;

——第1部分:交通;

——第2部分:文化旅游;

——第3部分:商业金融;

——第4部分:体育;

——第5部分:医疗卫生;

——第6部分:教育;

——第7部分:邮政电信;

——第8部分:餐饮住宿。

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明明、黄庆、杨永林、戴曼纯、MichaelCrook、陈平、黄芳、王翀、郝蕊、

赵亚茹、郭奇琦、柴瑛、刘四元、罗洪燕。

II

DB11/T334.6—2021

引言

2020年7月1日,《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市首部规范公共场

所外语标识的政府规章,标志着我市规范外语标识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本文件是DB11/T334《公

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的第6部分《教育》,是《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配套

的专业技术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符合我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北

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在首先使用我国语言文字的前提下进行。

DB11/T334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通则;

——第1部分:交通;

——第2部分:文化旅游;

——第3部分:商业金融;

——第4部分:体育;

——第5部分:医疗卫生;

——第6部分:教育;

——第7部分:邮政电信;

——第8部分:餐饮住宿。

III

DB11/T334.6—2021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教育领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和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教育服务信息的英文译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6159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T30240.1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

GB/T30240.6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6部分:教育

DB11/T33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教育领域公共场所publiceducationalinstitution

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

4译写要求和方法

4.1译写要求

4.1.1公共场所中文标识在GB/T10001.1中已经规定了相应的图形符号时,应首先按照标准的规定

使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使用国际通用标识符号或图标的,可不提供英文译写。

4.1.2教育领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采用英文译写时,英文单词的大小写应符合DB11/T334的规定;

采用汉语拼音标注时,拼写应符合GB/T16159的规定。

4.2译写方法

4.2.1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和教育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1

DB11/T334.6—2021

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大学译作University,如:北京工业大学译作BeijingUniversityof

Technology。大学设立学部、学院和系三级教学行政管理机构的,学部译作Faculty,如:信息学部译

作FacultyofInformationTechnology;学院译作College或School,如: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译作

Collegeof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Engineering,国际法学院译作SchoolofInternationalLaw;

系译作Department,如:管理科学与工程系译作DepartmentofManagementScience&Engineering。

规模较小的学院应区分不同的性质采取不同的译法,通常译作College或School。研究型或

专科性较强的学院译作Institute;艺术类学院及研究性教育机构译作Academy;职业技术学院译作

PolytechnicCollege或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

以“首都”命名的大学,宜译作BeijingCapitalXXXUniversity。

中小学译作School。中学译作MiddleSchool或HighSchool,初中译作JuniorMiddleSchool

或JuniorHighSchool,高中译作SeniorMiddleSchool或SeniorHighSchool,职业高中、中等专业

或职业学校均译作VocationalSchool;小学译作PrimarySchool;含小学和初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直

接译作School;特殊教育类学校译作SpecialSchool或SpecialEducationSchool。

作为校外教育机构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基地等均译作YouthCenter;少年宫、青年宫的“宫”

可以沿用Palace,如:少年宫译作Children’sPalace。中心译作Center,作为独立建筑体的“馆”译

作Museum,如,科学技术馆译作ScienceandTechnologyMuseum;设在宫、中心或馆等综合体内

的“馆”译作Hall,如,太空馆译作SpaceHall。

成人教育体系中的业余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译作CollegeofContinuingEducation;社区学

校译作CommunitySchool;开放大学译作OpenUniversity。

机构名称中的序数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北京第一实验学校译作BeijingNo.1

ExperimentalSchool。

技术等级一般用Level+罗马数字表示,如:一级教师译作LevelITeacher。

4.2.2教育服务信息

教育服务信息的译写应符合GB/T30240.1、GB/T30240.6和DB11/T334的各项要求。具体译法

参见附录B。

4.3译写方法示例

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和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英文译法示例参见附录A;教育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

参见附录B。

2

DB11/T334.6—2021

附录A

(资料性)

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和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英文译法示例

A.1说明

表A.1~表A.5提供了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和教育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英文译法示例,其中教育领

域公共场所名称包括北京市属高等院校和中小学名称、高等院校内设机构名称、中小学内设机构名称。

各表的英文中,“或”前后所列出的不同译法可任意选择一种使用。

A.2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

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英文译法示例见表A.1。

表A.1教育领域公共场所名称英文译法示例

序号中文英文

(校外教育机构名称)

1青少年活动中心ChildrenandYouthActivityCenter

2少年宫Children’sPalace

3少年之家Children’sCenter

4科学技术馆ScienceandTechnologyMuseum

5数字科技馆DigitalScienceandTechnologyMuseum

6科学中心ScienceCenter

7太空馆SpaceHall

8体验中心ExperienceCenter

9体验馆ExperienceHall

(阅读场馆名称)

1图书馆Library

2数字图书馆DigitalLibrary

3少年儿童图书馆Children’sLibrary

4阅览部;阅览处;阅览室ReadingRoom

5电子阅览室DigitalReadingRoom

6报刊阅览室NewspaperandPeriodicalReading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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