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014.9-2008 良好农业规范 第9部分: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9-2008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Part 9:Pig control points and compliance criteria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20014.9-2013 |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0014.9-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5-19
实施日期
2008-10-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GB/T 20014的本部分规定了猪只生产良好农业规范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对猪只生产良好农业规范的符合性判定。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国畜牧兽医总站、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农科院畜牧研究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国奶业协会、中国农业大学
起草人:
滑艳利、方晶、王吉潭、李超美、徐共和、陈恩成、冯建东、王加启、佘锐萍、章红兵、张红梅、辛盛鹏、谯仕彦、李大刚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2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B40

a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0014.9—2008

GB/T

20014.9~2005

代替GB/T

良好农业规范

第9部分: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ood

agriculturalpractice—

Partcontrolandcriteria

9:Pigpointscompliance

2008—05-19发布

丰瞀徽零瓣警襻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仪Ⅲ

20014.9—2008

GB/T

刖罱

GB/T

20014《良好农业规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术语;

——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5部分: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一一第7部分: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8部分: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一一第9部分: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0部分: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1部分:畜禽公路运输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一第12部分:茶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3部分:水产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4部分:水产池塘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一一第15部分:水产工厂化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一一第16部分:水产网箱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一一第17部分:水产围拦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一第18部分:水产滩涂、吊养、底播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19部分:罗非鱼池塘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0部分:鳗鲡池塘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1部分:对虾池塘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2部分:鲆鲽工厂化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3部分:大黄鱼网箱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第24部分:中华绒螯蟹围拦养殖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本部分为GB/T20014的第9部分。本部分应与第2部分和第6部分结合使用。

20014.9

本部分代替GB/T2005《良好农业规范第9部分: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本部分与GB/T20014.9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修改4.I.1.4“控制点”,增加“符合性要求”;

——增加4.4.5、4.4.6中“符合性要求”;

——修改4.8.3.1“控制点”和“符合性要求”。

本部分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

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全国畜牧兽医总站、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农科院畜牧研究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

国奶业协会、中国农业大学。

20014.9—2008

GB/T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滑艳利、方晶、王吉潭、李超美、徐共和、陈恩成、冯建东、王加启、余锐萍、

章红兵、张红梅、辛盛鹏、谯仕彦、李大刚。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0014.9—2005。

20014.9—2008

GB/T

引言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还直接或间接影响到食品、农产品行业的

健康发展。因此,食品安全是对食品链中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储运等组织的首要要求。

作为食品链的初端,猪的养殖过程直接影响到终产品的安全水平。为达到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的要求,满足消费者需求,保证食品安全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要求:

0.1食品安全危害的管理

本标准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方法识别、评价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在猪的养殖

过程中,针对选址、来源、标识、仔猪、饲料和水、室外养猪、机械设备、猪只健康、卫生和害虫控制、管理、

运输、濒死猪只处理和调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0.2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提出了环境保护的要求,通过要求生产者遵守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营造农产品生产过程

的良性生态环境,协调农产品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0.3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福利要求

本标准提出了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和福利的要求。

0.4动物福利的要求

本标准提出了动物福利的要求。

本标准将内容条款的控制点划分为3个等级,并遵循表1原则

表1

等级级别内容

1基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和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动物福利的所有食品安全要求

2基于1级控制点要求的环境保护、员工福利、动物福利的基本要求

3基于1级和2级控制点要求的环境保护、员工福利、动物福利的持续改善措施要求

20014.9—2008

GB/T

良好农业规范

第9部分: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1范围

GB/T20014的本部分规定了猪只生产良好农业规范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对猪只生产良好农业规范的符合性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001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18407.3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

GB/T18635动物防疫基本术语

GB/T20014.1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

20014.6

GB/T良好农业规范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术语和定义

20014的本部分。

GB/T20014.1、GB/T18635确立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3.1

限位栏restrictivepens

母猪产后不能转身,只能起卧,自由采食,仔猪可通过栏架,以减少被挤压危险。

3.2

育肥猪finisherpigs

月龄较小或未达到市场要求,需经过肥育才能屠宰的猪。

3.3

氟烷基因halothance

gene

猪第6号染色体上影响肉质的主效基因(maior

体1基因(RYRl)。具有提高瘦肉产量的遗传优势,但会增加PSE肉(苍白、松软、渗水)和突然死亡率。

20014.9—2008

GB/T

4要求

4.1场址、设施、设备

4.1.1圈舍和建筑

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等级

4.1.1.1板条结构的地板设计应能承载相应大无普遍的猪蹄损伤,板条的尺寸应符合2级

小的猪。如下要求:

a)板条间缝隙的最大宽度:

——哺乳仔猪iiram;

——断奶仔猪14min;

——育肥猪18mm;

——母猪20mm;

b)板条最小宽度:

——哺乳仔猪和断奶仔猪i0mrs;

——育肥猪、母猪80mm。

若无板条结构,则不适用。

4.1.1.2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应按猪的有相关记录。全部适用。1级

大小强弱分群饲养。

4.1.1.3为防止咬尾或其他恶习,满足猪的行感官评估。适宜的物料有链子、塑料物1级

为需求,应考虑周围环境和饲养密度。件等,但不能是轮胎或石槽里的食物。

应能够为猪提供充足的环境空间和适全部适用。

于拱咬的物料。

4.1.1.4所有猪应能获得清洁干燥的躺卧感官评估。全部适用。1级

区域。

4.1.1.5当使用垫草时,应加满或定期更换,以感官评估。3级

保持清洁卫生。

4.1.1.6舍内养猪的企业应是封闭的,进出的感官评估。3级

门应受控。

4.1.2通风和温度

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等级

4.1.2.1针对户内饲养猪的年龄、质量和密度,适宜温度范围如下:2级

应保持适宜的室内温度和空气流通。——母猪:ll℃~20℃;

——哺乳仔猪:21℃~30℃;

——新断奶的仔猪:27℃~32℃;

——出生超过6周的仔猪:21℃~24℃;

——育肥猪:1l℃~21℃。

环境温度应符合要求。出现热/冷应激

征兆为不符合。全部适用。

2

GB/T20014.9—2008

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等级

4.1.2.2育成猪和育肥猪的圈舍应配备喷淋系感官评估。地面不铺稻草,用来圈养育3级

统,使其在炎热的气候条件下保持凉肥猪和待栏猪的建筑,应配备喷淋系统,

爽。此系统应能避免热应激和在躺卧并能喷淋到每个圈舍。

区形成污垢。

4.1.2.3应设计通风系统并通过该系统的维护感官评估。判定标准是吸人的空气不应3级

和运作以防止空气中的污染物超过使人明显感觉不舒服。

GB/T18407.3的要求,且一氧化碳

浓度不得超过30×10一。

4.1.3照明

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等级

4.1.3.1在任何时候都应提供足够的照明设备照明设备的光线符合建筑物内标准的要2级

(固定的或可便携的)以便于检查。求,或者使用自然光源。而未配备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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