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867.61-2024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61部分:采掘施工企业
DB50/T 867.61-2024 Safety Prod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61: Min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4年08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宏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水天需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黄彬、周渝、徐豪、闫炬、贺奎、安伟、张桃、谭洪艳、江毅、鲜光强、马福奎、岳伦、杜桃、米洪立、吴华。
- 出版信息:
- 页数:22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CCSD09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867.61—2024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61部分:采掘施工企业
2024-08-27发布2024-10-27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867.61—2024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基础管理...................................................................................................................................................2
5作业现场.................................................................................................................................................16
6生产(施工)工艺安全.........................................................................................................................22
7设备设施.................................................................................................................................................23
8用电.........................................................................................................................................................26
9消防.........................................................................................................................................................31
10职业健康...............................................................................................................................................31
11危险化学品...........................................................................................................................................33
12劳动防护用品.......................................................................................................................................34
13民用爆炸物品.......................................................................................................................................35
14安全生产检查.......................................................................................................................................35
15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35
附录A(资料性)相关引用条款........................................................................................................37
附录B(规范性)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53
附录C(规范性)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61
I
DB50/T867.6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
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DB50/T867《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通用要求;
——第3部分:榨菜生产企业;
——第4部分:油气开采企业;
——第5部分:黑色金属铸造企业;
——第6部分:黑色金属冶炼企业;
——第7部分: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企业;
——第8部分:烟草企业;
——第9部分:医药制造企业;
——第10部分:水利施工企业;
——第11部分:殡葬服务机构;
——第12部分:家具制造企业;
——第13部分: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第14部分:星级饭店;
——第15部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16部分:养老机构;
——第1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
——第18部分:木材加工企业;
——第19部分:建材制造企业;
——第20部分:有色金属冶炼企业;
——第21部分:旅游景区(点);
——第22部分:旅行社;
——第23部分:纺织企业;
——第24部分:粮食加工企业;
——第25部分: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
——第26部分:涂料制造企业;
——第27部分:水泥搅拌站;
——第28部分:皮鞋制造企业;
——第29部分: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
——第30部分:有色金属铸造企业;
——第31部分:酒类制造企业;
——第32部分:小五金制造企业;
——第33部分:橡胶、塑料制品企业;
——第34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
——第35部分: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市场;
——第36部分:仓储企业;
II
DB50/T867.61—2024
——第37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
——第38部分:邮政快递企业;
——第39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第40部分:幼儿园;
——第41部分:小学;
——第42部分:中学;
——第43部分:日化产品制造企业;
——第44部分:儿童福利机构;
——第45部分:高等学校;
——第46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第47部分: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第48部分:医疗机构;
——第49部分:加油站;
——第50部分:正餐服务企业;
——第51部分:歌舞娱乐场所;
——第52部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第53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第54部分:肥料制造企业;
——第55部分:快餐企业;
——第56部分:供电企业;
——第57部分:大型综合零售企业;
——第58部分:火锅经营企业;
——第59部分:冷链企业;
——第60部分:车用LNG加气站。
……
本文件为DB50/T867的第61部分。
本文件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宏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水天需科技
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彬、周渝、徐豪、闫炬、贺奎、安伟、张桃、谭洪艳、江毅、鲜光强、马
福奎、岳伦、杜桃、米洪立、吴华。
III
DB50/T867.61—2024
引言
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它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
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
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充分运用标准化工具,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标准,推行标准化作业,并
用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检查监督生产现场,达到规范现场作业行为目的,对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
生率、减少生产经营中因生产安全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具有重大意义。
DB50/T867《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系列地方标准旨在结合重庆市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现
状,确定各典型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拟由若干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立我市安全生产经营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总体要求。
——第2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的影响因素,梳理安全生产经营领域
较通用的、常规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n部分: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目的在于结合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编
制更具操作性和适用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要求。
其中第1部分和第2部分提出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最基本和通用的要求、原则,在
整个标准体系中起统领的作用,是整个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是其他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的基础,
各行业技术规范应遵循《总则》和《通用要求》中规定的一般要求,并在其基础上,结合各行业
特点再进一步细化。
DB50/T867旨在通过梳理安全生产经营技术要求,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行为,落实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将安全
工作的重点放在一线,将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最终能够达到强化源头管理的目的。
本文件是落实安全生产领域的总体要求,做到安全生产管理“三标合一”,使企业自查和监
督检查统一协调,有利于提高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总体保障能力,达到生产活动本质安全。
IV
DB50/T867.61—2024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61部分:采掘施工企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采掘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作业现场、生产(施工)
工艺安全、设备设施、用电、消防、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劳动防护用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
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取得矿山工程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掘施工)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T14161-2008矿山安全标志
GB14784-2013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T15499-1995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542-2010罐笼安全技术要求
GB17914-2013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5-2013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6-2013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17957-2021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安全要求
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20181-2006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安全要求
GB21009-2007矿用炮孔钻机安全要求
GB21500-2008地下矿用无轨轮胎式运矿车安全要求
GB25518-2010地下铲运机安全要求
GB/T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4部分:非煤矿山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9-201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1
DB50/T867.61—2024
GB50041-2020锅炉房设计标准
AQ2027-2010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在用矿用自卸汽车安全检验规范
AQ2031-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AQ2032-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
AQ/T2033-202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
AQ/T2034-202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
AQ/T2035-202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
AQ2036-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讯联络系统建设规范
AQ/T2075-2019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目录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AQ3047-2013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
AQ/T9004-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7-20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AQ/T9009-20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DB50/T867.2—2018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2部分: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采掘施工企业miningconstructionenterprises
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剥)工程施工的单位。
3.2
项目部projectdepartment
企业在发包方所在地依法设立的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剥)施工生产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非法
人的经济组织。
4基础管理
4.1机构与职责
4.1.1企业(项目部)应根据自身的内部构架和实际需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
构,负责安全生产决策、统筹和跨部门协调。
4.1.2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会议,项目部安全生产委
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至少每月召开1次安全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文
件,讨论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决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检查和监督会议
决议的落实情况。
4.1.3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定期组织成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听取、收
集并讨论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DB50/T867.61—2024
4.1.4企业(项目部)应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组织机构、成员构
成及其主要职责。
4.1.5项目部负责人应纳入发包单位安全生产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成员。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
项目部不应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
4.1.6企业(项目部)应按照GB16423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4.1.7企业的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和项目部负责人等特殊职位人员,应由主要负责人
书面任命。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和应急救援等特殊职位人员,应由项目部负责人书面任
命并报企业和发包单位备案。
4.1.8企业(项目部)应当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和特点,配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地下矿山项目部按
规定应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采矿、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专业专职工程技术人员,
且应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50%。
4.2方针目标
4.2.1方针
4.2.1.1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的风险特点与核心业务,内容应阐明
企业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和对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并简明扼要。
4.2.1.2安全生产方针应体现以下内容:
a)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b)企业风险特点;
c)预防伤害和疾病;
d)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4.2.1.3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应确保员工能充分参与,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
4.2.1.4企业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员工传达所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
4.2.1.5企业应积极向相关方和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
4.2.1.6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评审,并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
修订。
4.2.2目标
4.2.2.1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设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目标。
4.2.2.2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与安全生产方针一致;
b)体现企业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
c)体现安全绩效持续改进;
d)具体并可量化。
4.2.2.3企业应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计划,并保障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所需的各类资源。
4.2.2.4企业(项目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时调整。
4.3安全生产责任制
4.3.1企业(项目部)应建立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人员
的安全生产责任。
3
DB50/T867.61—2024
4.3.2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应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3.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部负责人应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
产工作全面负责。
4.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项目部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
员应明确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
4.3.5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和大小应与各生产性质和岗位性质相适应,且安全生产责任的描述应具
体、简明、界定清晰并能考核。
4.3.6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
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层人员。
4.3.7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每年审核,根据需要适时更新,并保存相关记录。
4.3.8企业(项目部)应至少每年考核一次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4.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4.1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自身风险特点和作业性质,建立健全适用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中应明确其项目部应遵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遵照本企业安全规
章制度、发包单位安全规章制度。
4.4.2企业应及时跟踪和掌握与本企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更新或修订情
况,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更新或修订。
4.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b)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c)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d)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e)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f)施工组织及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g)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h)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i)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j)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k)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l)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m)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n)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o)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
p)应急预案制定(修订)与演练制度;
q)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r)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s)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t)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u)应急管理制度;
v)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4.4.4企业应及时将经批准实施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组织培训。
4
DB50/T867.61—2024
4.4.5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安
全检查情况、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5安全操作规程
4.5.1企业应在辨识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
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5.2安全操作规程可与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整合,且应做到安全要求清晰、明确和适用。
4.5.3安全操作规程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适用范围;
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个体防护要求;
e)严禁事项;
f)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4.5.4安全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并进行培训和考
核。
4.5.5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
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4.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6.1安全生产教育管理
4.6.1.1企业(项目部)应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培训的对象与内容、组织与管
理、检查和考核等要求。
4.6.1.2企业(项目部)应定期识别、分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需求,且培训需求的识别应针对企业所
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并充分考虑: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b)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c)技术发展的需要;
d)变化管理的要求;
e)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
f)相关方的要求。
4.6.1.3企业(项目部)应根据已识别的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安
全教育培训资源。
4.6.1.4企业(项目部)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4.6.1.5企业(项目部)应当接受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业务指导,加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4.6.1.6项目部应制定全员安全意识宣传计划,并利用各类方式方法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4.6.1.7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应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
培训。
4.6.2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5
DB50/T867.61—2024
4.6.2.1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负责人应具备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4.6.2.2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负责人培训的内容和学时应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4.6.2.3企业(项目部)应对其余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履行岗位安全生
产职责的知识与能力。
4.6.2.4法律法规要求考核的其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
4.6.3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
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4.6.4一般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4.6.4.1企业(项目部)应对一般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
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
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4.6.4.2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6.4.3企业应建立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复岗人员安全教育相关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6个月以上需重新上岗的,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
4.6.4.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企业(项目部)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
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4.6.4.5岗位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管控方法、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应急处置流程和方法等应
纳入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4.6.4.6新员工、转复岗人员和其余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的规定。
4.6.4.7需接受再培训的从业人员,其再培训时间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4.6.5相关方人员教育培训
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培训内容包括:安全规定、
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4.7相关方管理
4.7.1企业应建立承包合同评审与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资质和能力满足采掘施工项目的要求。
4.7.2企业(项目部)应对承包合同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承揽的采掘工程,其发包单位及施工项目应合法;
b)承揽的采掘工程及其矿山,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c)承揽的采掘施工项目在资质范围内;
d)承揽的施工项目数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相匹配。
4.7.3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采掘工程发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安
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安全投入保障;
b)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6
DB50/T867.61—2024
c)隐患排查与治理;
d)安全教育与培训;
e)事故应急救援;
f)安全检查与考评;
g)违约责任。
4.7.4在同一区域有二个及以上采掘施工企业作业的,相互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
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报发包
单位备案。
4.7.5企业应与供应商、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合同应在有效期内。
4.7.6企业应建立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评价与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方的档案台账,并纳入企业的
内部安全管理。
4.7.7企业应识别供应商、承包商是否具备被委托事宜相适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等条
件。
4.7.8企业应对供应商、承包商的供应及承包的服务过程实施有效控制。
4.7.9供应商、承包商在项目施工作业现场活动时,应遵循企业(项目部)的相关安全要求。
4.7.10应对相关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
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4.8安全生产投入
4.8.1项目部负责人应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并对因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负责。
4.8.2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向发包单位和本企业进行申报。
4.8.3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相关台账。
4.8.4企业(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
及时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落实到位,不得挪作他用。
4.9工伤保险
4.9.1企业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员工足额缴纳
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费用。
4.9.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4.10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项目部)宜按照AQ/T9004-2008的要求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
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4.11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项目部)应根据自身生产过程的风险特点和实际情况,主动研究与应用安全生产实用技
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
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4.1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
4.12.1一般要求
7
DB50/T867.61—2024
4.12.1.1企业应建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制度,制度中应明确项目部应辨识各类危险源可能存在
的危险模式及其后果,并定性或定量评估危险模式的风险。要特别关注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并向隶属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12.1.2项目部应确保不同层面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过程。
4.12.1.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应充分考虑所有的相关发包单位、施工项目、活动场所、设备、设
施、人员和管理,并包含以下内容:
a)正常和异常情况;
b)现在和将来的生产活动;
c)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变化。
4.12.1.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应形成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
的回顾。
4.12.2方法与程序
4.12.2.1企业应选择与自身实际相适应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方法,并确保方法的适应性、一致
性、可重复性及可评估性。
4.12.2.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过程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准备;
b)划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单元;
c)分单元进行危险源辨识,确定可能的危险模式;
d)定性或定量评估危险模式的风险,并确定其风险等级;
e)依据危险模式的最高风险等级,确定单元的风险等级;
f)针对危险模式和风险等级,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4.12.2.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单元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
a)以工艺流程或作业活动为基础;
b)考虑设备的平面及空间布置,将主体生产设备及其周边辅助设备设施划归同一单位;
c)兼顾生产作业与安全管理需要,同一岗位作业范围内可以有多个单元,但同一单元不得分属
两个及以上作业岗位管辖;
d)独立的设备设施可划为一个单元。
4.12.2.4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a)消除;
b)替代;
c)工程控制、隔离;
d)管理措施;
e)个体防护。
4.12.3风险评估
4.12.3.1企业(项目部)应进行初始风险评估,初始评估过程应综合考虑以下内容:
a)生产工艺过程风险;
b)危险物质风险;
c)设备、设施风险;
d)环境风险;
e)职业卫生风险;
f)管理风险;
8
DB50/T867.61—2024
g)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需求;
h)相关方的观点。
4.12.3.2项目部应持续地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处理评估出的重大风险。
4.12.3.3风险评估结果应包括单元可能的危险模式、事故类型、事故后果、风险等级、控制措施
等。
4.12.3.4项目部应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进行风险分级管理,并将其结果上报企业和发包单位。
4.12.4变更管理
企业(项目部)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
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相关从业人员和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
4.13隐患排查治理
4.13.1检查和隐患排查
4.13.1.1一般要求
4.13.1.1.1应按照附录B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清单。
4.13.1.1.2企业(项目部)应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并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结果
的基础上编制“日、周、月”安全检查表,确保所进行的隐患排查工作覆盖企业(项目部)所有的作
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明确项目隐患排查类别与要求及配合发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
查。
4.13.1.1.3根据建立的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
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4.13.1.1.4应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渠道。
4.13.1.1.5项目部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未彻底消除前,应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临时措施。
4.13.1.1.6项目部应定期对隐患排查的效果进行评审,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内
容和方法。
4.13.1.1.7项目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隶属企业、发包单位、所在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
4.13.1.1.8“日、周、月”隐患排查宜与企业(项目部)的巡回检查、例行检查、专业检查、综合
检查等结合进行。
4.13.1.1.9企业对所属项目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13.1.1.10企业(项目部)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统一纳入本单位事故隐患管理。
4.13.1.1.11企业(项目部)所有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均应归档保存。
4.13.1.2巡回检查
4.13.1.2.1企业(项目部)应对负责进行巡回检查的人员及检查线路、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明确项
目部应配合发包单位的巡回检查和考虑各级检查与隐患排查之间的联系。
4.13.1.2.2项目部巡回检查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等现场管理情况;
b)安全着装及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c)协同作业的统一指挥和信息联络情况;
d)人员处于危险位置的情况;
e)危险物品及能量处理状况;
9
DB50/T867.61—2024
f)生产通道及作业场所情况;
g)作业方法;
h)遵章守纪情况;
i)环境状况;
j)风险作业的危险预测预控情况。
4.13.1.3例行检查
4.13.1.3.1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的管理层级,明确公司、项目部、班组及重要岗位例行检查的周
期,明确项目部应配合发包单位的例行检查。
4.13.1.3.2例行检查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b)持续风险辨识情况;
c)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d)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e)安全会议召开情况;
f)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g)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h)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情况;
i)班组安全建设情况;
j)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k)现场文明生产情况;
l)违章违纪情况等。
4.13.1.4专业检查
4.13.1.4.1企业(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列出需要进行专业检查的设备设
施或系统清单,明确项目部应配合发包单位的专业检查。
4.13.1.4.2需要开展专业检查的对象可包括:
露天矿山采剥施工作业:
a)边坡;
b)排土场;
c)作业场所;
d)爆破器材存放点;
e)防排水设备、设施;
f)运输线路、设备、设施;
g)供配电设备、设施;
h)应急装备与通信设施、设备;
i)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j)其他重要设备、设施。
地下矿山采掘施工作业:
a)顶板;
b)提升、运输系统;
c)排水及供水施救系统;
d)通风及压风自救系统;
10
DB50/T867.61—2024
e)供配电系统;
f)通讯联络系统;
g)监测监控系统;
h)人员定位系统;
i)紧急避险系统;
j)其他重要设备、设施。
4.13.1.4.3专业检查可由企业(项目部)的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必要时也可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进行。
4.13.1.4.4专业检查应定期进行,在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及时进行处置。
4.13.1.5综合检查
4.13.1.5.1项目部应配合发包单位的综合检查。
4.13.1.5.2综合检查的类型主要包括:
a)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
b)相关部门布置的安全大检查等。
4.13.1.5.3综合检查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重大风险的控制情况;
b)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c)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d)企业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
报告发包单位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e)有关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f)其他有关情况。
4.13.2隐患治理
4.13.2.1企业(项目部)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4.13.2.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各部门、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能够立即整改
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
施并限期整改。
4.13.2.3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GB/T 10810.5-2025 眼镜镜片 第5部分:表面耐磨试验方法 2025-02-28
- GB/T 16702.8-2025 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设计规范 第8部分:低压或常压储罐 2025-02-28
- GB/T 20424-2025 重有色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 2025-02-28
- GB/T 13511.2-2025 配装眼镜 第2部分:渐变焦定配眼镜 2025-02-28
- GB/T 13511.4-2025 配装眼镜 第4部分:多焦和渐变焦老视成镜 2025-02-28
- GB/T 10810.2-2025 眼镜镜片 第2部分:渐变焦 2025-02-28
- GB/T 20244-2025 光学纤维传像元件 2025-02-28
- GB/T 12643-2025 机器人 词汇 2025-02-28
- GB/T 10810.3-2025 眼镜镜片 第3部分:透射比试验方法 2025-02-28
- GB/T 13511.1-2025 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焦和多焦定配眼镜 2025-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