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65.1-2024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3301/T 65.1-2024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ystem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1: General rule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65.1-2024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4-30
实施日期
2024-05-30
发布单位/组织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20

CCSA91

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65.1—2024

代替DB3301/T65.1—2019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2024-04-30发布2024-05-30实施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01/T65.1—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防范基本要求.......................................................................3

5等级划分原则.......................................................................3

6重要部位...........................................................................3

7常态反恐怖防范.....................................................................4

8非常态反恐怖防范...................................................................6

9应急管理...........................................................................7

10监督和评估........................................................................8

附录A(规范性)反恐怖防范配置及应用效果.............................................9

附录B(资料性)反恐怖防范管理档案和台账资料........................................13

I

DB3301/T65.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3301/T65《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的第1部分。DB3301/T6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党政机关;

——第3部分:旅游景区;

——第4部分:水利工程;

——第5部分:城市公共客运;

——第6部分:城镇燃气供储;

——第7部分:公共供水;

——第8部分:燃油供储;

——第9部分:桥隧设施;

——第10部分:民爆物品;

——第11部分:医院;

——第12部分:广电传媒;

——第13部分:旅游饭店;

——第14部分:商场超市;

——第15部分:电网企业;

——第16部分:公共活动广场;

——第17部分:危险化学品;

——第18部分:危险货物运输;

——第19部分:长途道路客运;

——第20部分:特殊管理药品;

——第21部分:火力发电;

——第22部分:电信;

——第23部分:学校;

——第24部分:博物馆;

——第2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26部分:水路客运;

——第27部分:商业综合体;

——第28部分:硬质隔离设施。

本文件代替DB3301/T65.1—2019《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与DB3301/T65.1—

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引言(见引言);

b)更改了文件的范围(见第1章,2019年版的第1章);

c)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9年版的第2章);

II

DB3301/T65.1—2024

d)更改了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系统”“反恐怖部门”“重要部位”“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

理单位”“无人驾驶航空器防御系统”(见3.2、3.5、3.7、3.8、3.14,2019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智能视频分析系统”(见3.16),删除了“危险物品”(见2019年版的3.14);

e)将“反恐怖防范原则”更改为“防范基本要求”,并更改了相应的防范要求(见第4章,2019

年版的第4章);

f)将“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划分原则”更改为“等级划分原则”,并更改了等级划分原则内容(见

第5章,2019年版的第5章);

g)将“反恐怖防范目标重要部位”更改为“重要部位”,并更改了重要部位内容(见第6章,2019

年版的第6章);

h)更改了常态反恐怖防范要求(见第7章,2019年版的7.1、7.2、7.3),删除了人防配置表、

技防配置表、物防配置表和安保装备基本配置表(见2019年版的表1、表2、表3和表4),

增加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防御系统、泛感知采集系统、视频智能分析系统的要求(见7.2.3.5、

7.2.3.6、7.2.3.7);

i)删除了联动机制(见2019年版的第8章);

j)更改了非常态反恐怖防范要求(见第8章,2019年版的第9章);

k)将“应急预案要求”更改为“应急管理”(见第9章,2019年版的第10章),更改了应急预

案的要求(见9.1,2019年版第10章),增加了应急演练的要求(见9.2);

l)将“监督、检查”更改为“监督和评估”,并更改了相应的监督和评估内容(见第10章,2019

年版的第11章);

m)增加了附录A反恐怖防范配置及应用效果(见附录A);

n)增加了附录B反恐怖防范管理档案和台账资料(见附录B);

o)删除了参考文献(见2019年版的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杭州市公安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公安局、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科技学院(浙江中德科技

促进中心)、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杰能科世智能安全科技(杭

州)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

州市分公司、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杭州标准化国际交流中心)、慧享公共安全技术服务(杭州)有限

公司、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辉、詹德佑、焦庆春、杨军喜、张宇英、孙忠良、张帆、叶建标、李乾、左

爱兵、许馨、唐恬、徐浙英、全江伟、丁家麒、方良。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DB3301/T65.1—2011,2016年第一次修订,2019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III

DB3301/T65.1—2024

引言

近年来国家发布了多项反恐怖防范政策、制度以及针对不同类型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标准规范,

为防范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义。为进一

步提升DB3301/T65《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系列标准在各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适用性和可操作

性,本次以适应新技术发展以及杭州区域反恐防范工作的实际需要作为修订思路。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等级在本文件中不做具体划分,其余分则根据本文件的划分原则与行业实际

情况对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等级进行具体划分。

IV

DB3301/T65.1—2024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基本要求、等级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管理、监督和评估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防范建设和管理,特定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有特殊要求的,从

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2899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GB15208.1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15210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GB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351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GB37300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GB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526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55024—202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9—2022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A69防爆毯

GA576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59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761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T1343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

DB33/T768(所有部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DB3301/T65.28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28部分:硬质隔离设施

3术语和定义

1

DB3301/T65.1—2024

GB503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反恐怖防范counter-terrorismprotection

综合运用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等多种手段和措施,预防、延迟、阻止发生恐怖案事件的

行为。

反恐怖防范系统counter-terrorismprotectionsystem

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针对常态和非常态形势下反恐怖防范需求所构建的防范体系。

常态反恐怖防范regularcounter-terrorismprotection

在日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一般性、常规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unusualcounter-terrorismprotection

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等重要时段以及获得恐怖袭击案事件等预警信息或发生恐怖袭击

案事件时,采取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反恐怖部门counter-terrorismdepartment

杭州市级及区、县(市、管委会)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protectionkeytargetforcounter-terrorism

由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遭受恐怖袭击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

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

重要部位importantareaforcounter-terrorism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中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生产经营、社会秩序等有较大影响的物理区域。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单位managementunitofprotectionkeytargetforcounter-

terrorism

对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日常工作和正常运转负有直接管理职责的单位。

人力防范personnelprotection

执行反恐怖防范任务的具有相应素质的人员和/或人员群体一种有组织的防范行为。

[来源:GB50348—2018,2.0.2,有修改]

电子防范electronicprotection

以反恐怖防范为目的,利用传感、通信、计算机、信息处理及其控制、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提高

探测、延迟、反应能力的防护手段。

[来源:GB50348—2018,2.0.4,有修改]

实体防范physicalprotection

以反恐怖防范为目的,利用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或其组合,延迟或阻止恐怖袭击案事

件发生的实体防护手段。

[来源:GB50348—2018,2.0.3,有修改]

2

DB3301/T65.1—2024

保安员securitystaff

经保安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承担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安全保卫专职人员。

安保力量securityforces

实施安全防范的系统操作、管理、维护和响应报警事件的专门人员和/或队伍,包括外聘保安员和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内部指定的安保岗位人员。

无人驾驶航空器防御系统defendingsystemforunmannedaircraft

以实现主动发现、识别和反制进入为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和/或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构建的低空禁

飞区域内无人驾驶航空器功能而配置的,一组或多组由软件、硬件以及标志设施组成的系统。

泛感知采集系统universalperceptionacquisitionsystem

以反恐防范为目的,利用多种感知技术和手段进行智能采集,为反恐怖防范提供技术支持的系统。

视频智能分析系统intelligentvideosystem

通过对视频内容中的人像、形体、行为、事件等进行智能识别、预警及数据分析的系统。

4防范基本要求

反恐怖防范应遵循“属地负责、逐级监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单位是反恐怖防范的主体责任单位;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行业主管(监

管)职能部门应实施反恐怖防范管理、监督;反恐怖部门应进行反恐怖防范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公安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对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进行确定,并指导、监督反

恐怖防范各项职责的落实。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建立反恐怖防范系统,按常态防范与非常态防范的不同要求,落

实各项反恐怖防范措施并有效运行。

5等级划分原则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Ⅲ级、Ⅱ级、Ⅰ级,由公安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监管)

职能部门共同确定。

6重要部位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应根据其特殊性确定重要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a)人员活动区域。

注:指人员活动较为集中的公共区域,例如人员密集区域、参观区、食堂等。

b)指挥调度区域。

注:指用于反恐怖防范指挥调度的非公共区域,例如监控(调度)中心、门卫处等。

c)作业区域。

注:指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内用于从事生产、加工或相关工作的区域,例如货物装卸区、运输通道等。

d)设施控制区域。

3

DB3301/T65.1—2024

注:指为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提供和管理运行资源的非公共区域,例如信息(数据)中心,供水、供气、供电、供

热、通讯、通风、空调等场地或场所。

e)物品存放区域。

注:指用于存放易造成恐怖案事件物品的场地或场所,例如寄递物品收发处,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存放区。

f)交通工具管理区域。

注:指用于停放交通工具的场地或场所,例如停车库(场)、停机坪、船舶停泊区以及行业特殊交通工具管理区。

g)其他经评估应防范的重要部位。

7常态反恐怖防范

人力防范

7.1.1组织

7.1.1.1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设置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机构,明确第一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7.1.1.2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信息员。

7.1.2配置

7.1.2.1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根据面积、人员数量、重要部位分布等情况配备安保力量,

明确常态安保力量人数。

7.1.2.2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人力防范和安保装备配置和应用效果除符合表A.1要求外,还应符合以

下要求:

a)安保装备配置结合安保岗位据实分配;

b)装备佩戴和放置按照快速高效原则,公用装备按照重要部位的设置和岗位设置实行分散布点,

便于快速领用。

7.1.3要求

7.1.3.1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与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签订反恐怖工作责任书,应建

立与公安部门的安全预警机制。

7.1.3.2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建立与反恐怖部门、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的防范与应

急联动机制,实现涉恐信息的实时报送、更新、交互和对接。

7.1.3.3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建立反恐怖防范管理档案和台账,内容见附录B。

7.1.3.4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建立人力防范管理制度,并做好实施的相应记录。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对重要岗位人员实行安全背景审查,并定期对其行为进行评估;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

工作岗位,并通报公安部门;

b)对出入口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加强寄递物品验视、签收和登记管理;

c)确定出入口、周界、重要部位的巡查路径和方式,明确值守、巡查的要求和措施;确定安检设

备的使用位置和启用规范;

d)做好电子防范系统的值班监看、信息保存和使用,定期开展电子防范系统的运行维护检查,保

障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e)每半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对安保力量及相关员工反恐怖防范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

f)每月不少于一次针对反恐怖防范措施、电子防范和实体防范设备落实和运行情况的检查;

4

DB3301/T65.1—2024

g)定期对安保力量及相关员工的反恐怖防范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7.1.3.5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安保力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熟悉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地理环境、消防通道和各类疏散途径;

b)能够应对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相关恐怖案事件,配合职能部门工作;

c)保安员符合GA/T59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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