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770-1997 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

GB 10770-1997 Supplementary weaning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废止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10766-2021 |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0770-199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7-05-28
实施日期
1999-09-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
起草人:
刘冬生、易维学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0770一1997

前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食品法规委员会(CAC)Codex

Stan74-1981《以粮谷为主的婴幼儿食品》,是对GB10770-1989((婴幼儿食品断奶期补充食品》的修

本标准与原标准GB10770-1989相比,在内容上进行了一些增改,其要点如下:

1.理“化指标”中钠含量由原来(200mg/100g改为-<300mg/100g.

2.“卫生指标’中‘取消了汞、滴滴涕、六六六三项指标。

3.将附录A`原‘料要求”纳入标准正文

4.取消了附录B"碘的测定法”,将其归入GB/丁5413.1-5413.32-1997Q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

通用检验方法》

5.取消了附录C"脉酶定量测定法”,并将附录D以条款的形式进行了改写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10770-1989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联合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和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术归口。

本标准负贵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味全食品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赞臣(广州)有限公司、

亨氏联合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冬生、易维学。

注: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8月6日以质技监标函仁19991108号文批准的GB10770-1997Q婴幼

儿断奶期补充食品》第1号修改单进行了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0770一1997

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

代替GB10770-1989

Supplementaryweaningfoodsforinfantsandyoungchildren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产品标签、包装、运输和贮

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大米、大麦、裸大麦、小麦粉、燕麦或玉米)或大豆、奶粉为主要原料,以白砂

糖、蔬莱、水果、蛋类、肉类等选择性配料,加人钙、磷、铁等矿物质及维生素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

成的供断奶期婴幼儿食用的补充食品。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17-1998白砂糖

GB1352-1986大豆

GB1354-1986大米

GB1355-1986小麦粉

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4789.18-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

GB/T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24-1996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和B,的测定方法

GB/T5410-1985全脂乳粉

GB/T5411-1985脱脂乳粉

GB/T5413.1^-5413.32-1997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通用检验方法

GB/T10463-1989玉米粉

GB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

GB13432-199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GB14880-1994食晶营养祸让4111沛用下十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supplementaryweaningfoodsforinfantsandyoungchildren

为补充婴幼儿在断奶期某些营养素不足而生产的食品。

国家技术监借局1997一05一28批准1999一09一01实施

GB10770一1997

4产品分类

即食类:产品经热加工熟化,用温开水或热牛奶冲调后即可食用。

:.;

非即食类:产品未经熟化,必须煮熟后方可食用。

技术要求

5.1原料要求

5.1,大豆:不低于GB1352二级品规定。

5.1.2大米:不低于GB1354二级品的规定。

5.,3小麦粉:不低于GB1355标准粉的规定。

5.1.4玉米粉:不低于GB/T10463精制品的规定。

5.1.5全脂乳粉:不低于GB/T5410一级品的规定。

5.1.6脱脂乳粉:不低于GB/T5411一级品的规定。

5.1.7裸大麦:应符合相应的裸大麦标准的规定。

5.1.8大麦:应符合相应的大麦标准的规定。

5.1.9燕麦:应符合相应的燕麦标准的规定。

5.1.10白砂糖:不低于GB317一级品的规定

5.1.11蔬菜、水果、蛋类、肉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要求

色泽具有本产品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

滋味、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和香味,无异味

粉状或片状:干燥、松散、无结块

组织形态

块状形状整齐、无大裂纹或碎块

即食类:以温开水或牛奶冲调后为均匀糊状、口感细腻

冲调性

非即食类:经热加工熟化后为均匀糊状,口感细腻

杂质无外来杂质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包括即食类和非即食类的产品。

表2

项目指标(每100g)

热量,kJ(kcal)李

1506(360)

蛋白质,g)

5.0

脂肪,9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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