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86.1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Ⅰ号、Ⅱ号

GB 1886.127-2016 Food Safety National Standards for Additives: Fruitstone Smoked Flavoring Agent I and II (Sichuan Hawthorn S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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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886.127-201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16-08-31
实施日期
2017-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山楂核为原料,在800 ℃以下经干馏(无氧裂解)、冷凝、分离等方法制得的水溶性食品添加剂山楂核烟熏香味料Ⅰ号、Ⅱ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水不相溶的油状物及由其制得的产物和由其他材料或其他方法所制得的产物,如木醋酸等。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86.1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山楂核烟熏香味料号号

ⅠⅡ

2016-08-31发布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GB1886.1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山楂核烟熏香味料号号

ⅠⅡ

1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以山楂核为原料在800℃以下经干馏无氧裂解冷凝分离等方法制得的水溶性

、。

食品添加剂山楂核烟熏香味料号号

ⅠⅡ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水不相溶的油状物及由其制得的产物和由其他材料或其他方法所制得的产物,

如木醋酸等。

2术语和定义

2.1山楂核

、,。

山楂核经水洗晒干具有特有香气和颜色的颗粒状物不应添加其他木质材料或除去原有香味

成分。

2.2山楂核烟熏香味料

,,,。

以山楂核为原料在800℃以下干馏生成熏烟将熏烟冷凝将冷凝物分离精制而成它是由众多

熏烟成分所组成的复杂混合物。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号

2.3Ⅰ

,、、,

由熏烟冷凝物在常压下蒸馏收集85℃~110℃呈淡黄色至橘红色具有烟熏香味的馏分称为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号。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号

2.4Ⅱ

,,,

由熏烟冷凝物水相和油相分离后经精制所得的水相部分可溶于水呈红棕色至棕褐色具有烟熏

,。

香味的液体称为山楂核烟熏香味料号

3技术要求

3.1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的规定。

1

表1感官要求

要求

项目检验方法

Ⅰ号Ⅱ号

色泽淡黄色至橘红色棕红色或棕褐色

将试样置于一洁净白纸

,

易流动液体存放期间有少量焦油状

,

状态易流动液体上用目测法观察

物析出

,,/

香气浓郁天然烟熏香气兼有鲜咸味感浓郁天然烟熏香气烟熏肉样香气GBT14454.2

1

GB1886.1272016

3.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2

表2理化指标

指标

项目检验方法

Ⅰ号Ⅱ号

相对密度(/)/

25℃25℃1.010~1.0251.020~1.060GBT11540

()//

酸含量以乙酸表示%8.0~14.010.0~18.0GBT14455.5

(,)/(/)

酚含量以二甲氧基酚表示附录中

26-mmL2.5~10.06.0~18.0AA.2

g

()/(/)

羰基化合物含量以庚醛表示附录中

g100mL3.0~11.06.0~17.0AA.3

()/(/)

重金属以计

Pbmk≤40GB5009.74

gg

()/(/)

总砷以计或

Asmk≤3.0GB5009.11GB5009.76

gg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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